李烨华第二天就跟苏至平要了林谣。
九点,陈丛屿到公司,李烨华把林谣领过来给他看,让她现场唱一段听听。
声音确实好听,音色有种空灵感,清清柔柔,像黄莺鸟在叫,很适合唱清新风格的歌曲。
陈丛屿挺满意的:“之前学过唱歌吗?”
答案李烨华已经替她想好了。林谣回答,“没有,我从小就爱唱歌。”
这种,就叫天赋!
陈丛屿点了点头,换一个问题问:“你觉得自身的抗压能力如何?”出道的话,不管好与坏,都要承受来自社会网友们一定的压力,扛不住的轻则抑郁,重则自杀。
娱乐圈并不适合每个人。
林谣看了眼李烨华。
李烨华说:“实话实说就好。”这点,她也想知道。
说到抗压能力,农村里早当家的孩子怎么着也比城市里养尊处优的小千金小少爷强吧。
林谣没有丝毫隐瞒,把自己的家底全盘托出,她还告诉陈丛屿,她打过很多份工作,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客人。
结论是:“我觉得自己抗压能力不错。”
星野现在没有几个像样的艺人,除了几个不怎么红的网红外,林弥森算一个,沈追卿已经去了蜂窝。怕林弥子的长相会让网友混乱,她也签了蜂窝。
网友们都在喊让陈丛野出道,其实他出不出都一样,只要有林弥森在,他综艺节目照上。
林弥森目前没有演戏的打算,唱歌有,陈丛野已经在给她物色音乐制作人。
肖季棕倒是想把杨慎签给星野,还在商谈中。
至于简儿,她本身的身份比艺人还高级,她可是国家级音乐家,要想签她,没那么容易。
可是陈丛屿也有这个打算。
沈追卿离开后,星野就想往乐坛发展。
不同于演员,歌手参加综艺节目的话,不会影响自身形象。
“先带一段时间试试,”陈丛屿说,“这段时间先别让她出现在大众视野里。”
李烨华颔首:“好,我知道怎么做。”
十一点半,陈丛屿忙完起身,准备出去吃午餐,办公室门打开,手机便响了。
那串号码有点眼熟,他没多想,接了。
听到声音,他后悔接了。
“陈丛屿,我在你公司楼下,保安不让我进去给你送吃的,”声音还挺委屈,“我说我们是朋友啊,他也不让,你下来好不好?”
电梯门打开。
陈丛屿迟疑了一下,还是进去了:“等着。”他有种预感,他如果不下去,她能等到天黑!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她好蠢,又蠢又难搞。
做一个坦荡荡的君子好难。
楼下大门正是风口位,风很大,这个天,穿少点能冷死人。
陈丛屿老远就看到一个把全身包成粉色粽子的女孩,她看到他,兴奋得在原地蹦蹦跳跳,还挥手:“陈丛屿,我在这里。”
他走近,保安把闸口打开。
“进来再说。”
陈羽霏拉下粉色的口罩,对保安大哥吐了下舌头,跑进去了。
保安大哥:“……”
“陈丛屿,等等我。”
在电梯里,陈羽霏就把手里的袋子打开,拿出里面的保温盒,她献宝一样献给他:“这是我亲手做的排骨饭,很好吃的,”说完,她把保温盒放回去,又拿出一个保温瓶,“还有排骨汤,也很好喝,你一会要全部吃完哦,我——”
“安静,”陈丛屿捏了捏眉心,已经开始烦躁了。
陈羽霏把东西抱在怀里:“哦,那我一会再说。”
“……”
吃饭时间,公司没人,陈丛屿带她去了茶水间。
他刚坐下,她就跟个老妈子一样,把她的东西都拿出来,放在他面前,筷子递给他。
比家里拿钱干活的佣人都殷勤:“快吃呀。”
陈丛屿没动:“为什么找我?”
陈羽霏只露出一双眼睛,单眼皮看着就很幼态:“给你送饭呀,”他不动,她就伸手把筷子塞给他,“快吃,你不饿吗?”
不是不饿,是她这样很奇怪。
或许他应该更直接点:“陈羽霏,我不喜欢你这样。”
她愣了愣,拉下口罩,脸被冻得通红,笑起来像花开了:“那你喜欢我怎样?”眼睛本来就不大,笑着直接弯成一对小月牙,“你说,我都能做到。”
这丫头还是听不懂!
陈丛屿放下筷子,严肃起来:“我不喜欢你,不喜欢你说话,不喜欢你给我送东西,不喜欢看到你,不喜欢——”
他没说完,她眼眶就红了。
没哭,她忍着,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嘴唇跟下巴在颤抖,要哭不哭的样子简直可以纳入影视教材。然后开始收拾桌上的排骨饭跟排骨粥。
收拾完,她一句话也不说,看了他一会,转身就走,茶水间的门是玻璃门,她低着头没看路——
即将撞上时,陈丛屿站起身:“陈羽霏。”
女孩子很听话,站住了,没有回头,就站那。
两分钟过去——
陈丛屿:“……”他昨晚就不该把车停在她面前。
他走过去,把玻璃门拉开,她还是不动。
“陈羽霏,”他说,“抬头。”
她不抬头,甚至摇了摇头。
女人果然是全世界最奇葩最难搞的生物。陈丛屿的面瘫脸上已经有了复杂的情绪,生气也不是,不生气也不是。
最后认命得服软了:“我吃。”
陈羽霏这才把头抬起来,泪眼汪汪,却在笑:“真的吗?”
“嗯。”
然后在她360度无死角的注视下,他把排骨饭跟排骨汤吃完了。
“好吃吗?”她抽了两张纸巾给他。
陈丛屿感觉自己多了个'丫鬟',这个丫鬟还不能随便得罪:“好吃,下次别做了。”
陈羽霏上学时是个学渣,因为脑子是直的:“为什么呀?好吃为什么不做?”她边收拾边问十万个为什么,“为什么你这么奇怪?为什么……”
他奇怪?
面瘫脸已经不再是面瘫脸,陈丛屿不想发火,但他烦躁,不想骂人,所以他拐弯抹角来了句:“你气那么长,为什么不干脆去唱歌?”
吧啦吧啦声戛然而止——
她抬头看他,问:“我能唱歌吗?”
他是烦她才这么说的:“能。”她这样的,能唱一天,24小时不带停的。
陈羽霏当真了:“那你要不要签我?”不仅当真,已经停不下来了,“我确实很喜欢唱歌,陈丛屿,你真的很厉害耶,一下就看出我能唱歌,我相信你的眼光,”所以,她又问,“那你是不是要签我?”
陈丛屿白眼一翻,猝了!
他假装晕倒,想让这一切赶紧结束。
然而,她慌了:“陈丛屿,你怎么了?”她又要哭了,拽着他的胳膊使劲摇,“你不要吓我啊。”
在她说出'人工呼吸'四个字的瞬间,陈丛屿把眼睛睁开了。
看到她哭红了眼、满脸忧心的模样,他心里头愧疚了一下下,轻声解释:“我没事,刚才只是突然低血糖。”
是不是近墨者黑的原理?近'猪'者'蠢',他怎么会想到用装晕来把她吓走?
“低血糖?”她抽抽搭搭的,吸了下鼻子,脸上还挂着泪水,“那你休息一下。”
她就蹲旁边,睁大一双泪眸看着他:“我在这里陪你。”
陈丛屿:“……”算了,还是躺下吧。
他躺了半小时,她蹲了半小时。
蹲太久,陈羽霏腿麻,陈丛屿被迫又亲自开车把她送回去。
一路上,她叽叽喳喳,一直在说唱歌那件事,他实在受不了,就把李烨华的电话给她,让她去试试。
下车前,陈羽霏给他飞了个吻!
还说是初吻。
陈丛屿:“……”这辈子都没这么无语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