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沫沫看着渐渐焦黄的烤乳猪和烤鱼,又看着坐在月光下和其他人吹牛的林婉君。林沫沫心中有种幸福感,她嘴角带笑,抬头看着天空一闪一闪的星星,默默地在心底说了一句:爸爸妈妈、安叔叔阿姨,你们放心我和婉君在这里挺好,也希望你们也要好好的!
林沫沫的思绪被一道声音唤醒,“沫沫小姐,你这配料再配上这烤乳猪和烤鱼,光闻味道就香死个人!”厨娘刘氏深深吸了一口气,感叹道:“要是知道晚上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今晚我就不应该夜食。”
“哼!”厨娘陈氏轻哼一声,陈氏是刘成明的媳妇,刘氏是刘成明的堂妹,两人都在一个村住着。闹饥荒时,两家人一起逃荒,后来刘氏家的男人把刘氏给卖了,自己带着卖刘氏的银钱和儿女跑了。刘成明的爹娘见刘氏可怜,说什么也要让刘氏跟着他们一家。
“吃夜食时,你比谁都抢的凶,还好意思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饿死鬼投胎!”陈氏没好气的瞪了刘氏一眼。
陈氏极其不喜欢刘氏,因为刘氏好吃,虽然不懒,但每次吃饭时的模样,就是让陈氏看不上。
刘氏也不说话,她知道自己一直是靠着刘成明一家照顾,要不是有刘成明帮忙,也许林家根本不会买下她。要知道林家买人那天,刘氏可是饿的只剩皮包骨,一般人家根本看不上她,也不会想要买她。不然以刘成明的管家本事,早被许多人家看中,但一听要连她一起买,人家就放弃了。
“婶子们不要着急,等会儿烤熟了,大家放开肚皮吃。”林沫沫将烤乳猪翻过一面,仔细地刷着之前林婉君上山找来的蜂蜜。
“沫沫小姐,为啥你要往这烤肉上刷蜂蜜呀?”陈氏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厨娘,对于做饭她有些心得。不过烤肉上刷蜂蜜,她还是第一次见,于是好奇地问。
林沫沫放下用柳条做得简易刷子,看着陈氏回答到:“刷蜂蜜不仅烤肉金黄诱人,而且肉质非常嫩,可以充分改善烧烤的口感。婶子等下尝尝这烤肉的味道,就知道这味道有多美味!”
林沫沫说着,不由的咽了咽口水。
“沫沫小姐懂得可真多,不愧是读书识字的人。”山庄里的人经常见到林家人读书、写字,便把林家人认为是耕读之家,打心底敬重林家几人。
林沫沫笑笑,没再说话。
“烤肉好了,大家都坐下来吃肉了!”林沫沫让几个大婶将烤乳猪一片片用刀片下,装入盘中,一一放在之前安放好的桌子上。
听见林沫沫的话,蹲在桌边的二哈以及它的狼手下们,一个个嘴角流着亮堂堂的哈喇子,眼睛看着林沫沫手中的烤乳猪。
“去去去,我们还没吃呐,你们这边家伙真是狗鼻子,天天往山上跑,一闻到香味就回来了。”林婉君将手中的最后一块鱼肉咽下,用脚轻轻踢了一下二哈。
二哈回头看了林婉君一眼,很怂地夹着尾巴离林婉君几步远,它心想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林沫沫见状,笑了笑,扔了一块烤肉给二哈。暗叹二哈不愧是狼王,不仅能带着自己的小弟上山找食物,也知道山庄中做好吃的就回来。
二哈身边的狼都虎视眈眈地看着二哈把烤肉吃下,又见二哈谄媚的跑到林沫沫脚边,用头去蹭林沫沫。众群狼很不齿二哈的行径,但还是忍不住为了吃上一口烤肉去找周围的人撒娇。
此时桌上残留着一些烤鱼骨刺,以及一帮舔着手指的男女老少。烤鱼比烤乳猪个头小,先烤熟,已经上桌被众人吃得精光。大家早已习惯了这群野狼的行为,再不舍都会丢下一块烤肉给对自己撒娇的野狼们。记得大家第一次见这群野狼,大家可没少被吓的手足无措,可是随着慢慢和这群野狼相处,发现这群野狼比饥荒中的人还要有情有义。
比如说,今天你喂一头野狼一顿饭,第二天它就会从山上给你带来一只野鸡或者野兔。慢慢地山庄里的人和狼相处的极为融洽,也慢慢忘了这些是野狼,只把它们当成山庄的狗来对待。而这群狼也觉得吃煮熟的肉更香,就时不时的从山上叼回野鸡或野兔让山庄里的人给它们煮熟,大家一起吃。
“沫沫姐姐,你烤的鱼可真好吃,我和我娘说了,以后我要给你当丫鬟,跟着你学着做好吃的东西!”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手中拿着一条鱼骨头,看着林沫沫的眼中充满了崇拜之情。
林沫沫被逗得“哈哈哈”大笑,往女孩嘴中塞了一块烤肉:“那小菜花可要多吃点肉,长得高高的,给我做丫鬟哦!”
“嗯!”小丫头咀嚼着嘴中的肉,眼睛更加亮地狠狠点点头。
小丫头的娘,看着小丫头,眼中全是慈爱的光:“要是菜花能给沫沫小姐当丫鬟,那可是菜花十辈子修来的福分!”
林沫沫并没有搭话,她真不习惯让人伺候,她朝大家说到:“大家都敞开肚皮吃,以后只要大家好好干活,我们林家绝不会亏待大家!”
“沫沫小姐,你就放心吧!我们一定会把山庄当成我们自己的家,把山庄里的活当成自家的活!”大家大声囔囔。
林沫沫满意点点头,她十分满意现在的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