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烈山在信中写了很多,足足三张信纸,将他们这三个月以来的遭遇详细给说了一遍。
首先是莫红袖这个女人,他们进入毒蛇盟的地盘后,莫红袖早早就在等待,迎接他们,并带他们进入了毒蛇盟的山门。
毒蛇盟和拜剑山庄的发展方式一样,只是更大,更辽阔。
除了自己主要的所在门地,周围数里都发展成了坊市和住宅,供人交易和生活。
而毒蛇盟本身门地,则占据了十座大山,号称十盟峰。
毒蛇盟创建之初,本身是由数个势力合在一起的联盟,只是经过了这么多年发展下来,早已经不分彼此,合为一家。
说是联盟,其实更像是一个宗门势力,十盟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胡烈山一行被莫红袖带去了珈蓝峰,其峰主是曾经大林寺的弃徒。
大林寺曾是佛门最大寺庙,号称天下佛学尽出大林。
只可惜大华寺佛子横空出世,遍行天下十九州辩机,大林寺也从此一蹶不振。
毕竟一山不容二虎,大华寺因为佛子才崛起,怎么会容忍大林寺这个“老前辈”在一旁虎视眈眈?
进入珈蓝峰后,柳如烟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傍上了珈蓝峰的少峰主,在两个月前与胡烈山一行人分别,进入了珈蓝峰的核心峰顶。
柳如烟身上有李想的谋划,胡烈山也不敢擅作主张杀了她这种叛逃之徒,只能带着青儿继续生活,指点青儿修行,同时替李想探查杀人谷的消息和传闻。
但就在柳如烟离开后一个月,算算时间,也就是上个月。
珈蓝峰开始了收徒大典,无数被毒蛇盟庇护的人纷纷登山,想要拜师。
本来也没什么,但青儿没见过,胡烈山便带她去看看收徒大典,给她增长增长见闻。
就是这一念之差,导致胡烈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青儿,竟然被另一座天心峰大弟子认成了失散多年的妹妹,且那人也能说出青儿身上的一些隐秘细节,譬如后背的黑痣,脚底的胎记,也知道青儿的年龄!
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胡烈山却觉得有些不对劲,包括青儿自己也表示不认识那人。
可那人态度又好的出奇,知道青儿在修行,各种天材地宝金钱秘籍,都通通送了过来,只为见青儿一面。
事关青儿的事,胡烈山不敢大意,也不敢擅作主张让青儿与那人认亲团聚。
“莫红袖,文鸿鸣……”
李想口中默念着这两个名字,仰头看向东方,
透过层层地面,空间时间,李想仿佛看见了文鸿鸣在群尸拱卫之中,朝自己轻笑作揖。
“也是个不安分的主啊!”
李想揉了揉脑袋,对文鸿鸣有些无奈。
他可以随时杀了文鸿鸣,取出丧尸病毒,文鸿鸣便再无任何手段能力。
可他……舍不得。
要遇到一个能适应丧尸病毒并成功保留思想的人,太难了。
你看拜剑山庄死了几万人,可曾有一个保留神智?
文鸿鸣此时就像一个有些调皮的玩具,总是想着要给李想这个他无法反抗的人,一点“小小的惊喜”。
李想可以肯定,莫红袖就是他的人。
“其实若是莫红袖也是保留了思想的丧尸,是不是意味着文鸿鸣可以放弃了?”
李想思索着,但转念一想,这不太可能。
文鸿鸣也知道,他之所以能这么“调皮”而不死,正是因为李想没找到可以代替他的人。
因此,若是有丧尸留有了神智,他第一时间肯定是杀了这头丧尸,而不是将它送到李想面前。
“走吧,该出去了。”
李想看向一旁的龙血残天蚁,它此时的体型已经长大到了十几米大,匍匐在这处地洞中,仿佛一头沉睡的洪荒野兽,浑身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虽然是蚁群打出来的地下洞穴,但却并不灰暗,布满光亮。
龙性好财,龙血残天蚁虽是蚂蚁,但终究有龙的血脉,也继承了龙的一些特性。
好色,好财……
这地下洞窟周围的岩壁之上,置满了晶光灿灿的宝石,还有各种发光的宝物,地面还堆满了金币,金矿等物件。
相比较起来,他身上那十几万两银票,倒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
某种意义上,李想已经不知不觉间,成为了一个“富豪”。
龙血残天蚁中间闭合的眼眸睁开,摄人心魄的光芒射出。
不多时,一群巴掌大的金色蚂蚁窸窸窣窣的爬出,开始斜向上打洞起来。
“再给我拿一些精血珠。”
李想索要道,当初他拿了两枚,一枚扔进了密林,算是留下了一道机缘,这血珠对野兽来说也有巨大的帮助,让其变得更强大;另一枚给了文鸿鸣服用,让他恢复了二境修为。
若是未来灵气复苏,说不定还能让它们反祖蜕变,成为强大的存在。
说白了只是一步闲棋,说不定血珠早就被毁了也说不定。
龙血残天蚁张开大颚,吐出一个气泡,随风变大,直至一人高。
随后气泡破裂,大把大把的精血珠滚落出来,堆成一座小山,看的李想一阵错愕。
大片的赤红血珠,混杂了部分的紫色珠光,还有三粒金色光泽,如同这片血珠的王一样,耸立在血珠小山最顶端!
“这金珠?”
李想感受到那金色血珠中蕴含的巨大能量,远不是紫色赤色血珠能比。
若赤红血珠所蕴含的能量是长江大河,那紫色血珠中能量便是一片汪洋。
金色血珠,则是那太阳!
所蕴含能量之可怕,令现在的李想都有些胆颤心惊。
“这是怎么来的?”
李想有些惊愕的问道。
龙血残天蚁大颚挥舞,触角摸着自己脖颈后的鬃毛,脑袋也耷拉下来,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
“我去!”
识海中听到龙血残天蚁的回答,李想扶额,一阵无语。
这东西,竟然是它以自己的血液炼制。
因为看见炼制别的生物能得到精血珠,吃了后会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一些,它就想着,拿自己的血来炼……
不得不说,虽然这做法看起来有些傻缺,但龙血残天蚁的做法却成功了。
只是这三颗血珠能量太庞大,它还不敢吞服,因此才放到了现在。
炼自己,吞自己血珠,变强,再炼自己,再吞自己……
这是一个很良性的循环。
但龙血残天蚁也不愿意再来一次了。
需要很多它的血液才能炼制出来,这期间它会很虚弱,极其容易受伤,几乎没有反抗之力。
最后,李想拿走了一捧赤红血珠与紫色血珠,没有动那三枚金色的。
能量太大,拿出去也没用,谁用谁死。
苏星辰以及众多八境或许能用,但自己的东西,凭白就给他们?
换,这种天材地宝,谁能出得起价格?
怎么算都是他自己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