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成婚,本以为琴瑟和鸣佳偶天成,却不料,他却心里一直有一抹高不可攀的白月光,如今白月光归来,面对他的摇摆不定,她道‘你若无情我便休!’后来她嫁给旁人,他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嗯,就这两本吧。”喜宝肯定道,师父会喜欢的。她师父最爱看这些跌宕起伏分分合合的话本子了。
阿财麻木的计算:“共十六积分,请宿主确认。”
“!!!!怎么会这么贵呀!”喜宝哆哆嗦嗦的点了取消。
“因为未来的人们大多数都是用光脑阅读,实体书本越来越少了,所以价格偏贵。”
喜宝深有同感的叹气:“唉,是的,我们这更贵,一本书要一两银还多呢。”
现在的印刷术还不甚成熟,用的都是雕版印刷。
要雕版印刷就得需要很繁琐的雕刻步骤,因为要一块板子要大量的生产,就得选用好木头才耐用。
一本书有多少页,就得有多少块木头,还得专门请写的一手好字的人加以誊抄,不然印出来的字也不美。
把要印的字写在薄纸上,反贴在木板上,再根据每个字的笔划,用刀一笔一笔雕刻成阳文。
一整张的字,一个笔画都不能出错,不然一块板子就废掉了,更别提还带图画的那些了,一本书废掉的板子堆起来能打两套家具。
这还不算完,雕完之后还得印刷,一页一页的手工印刷,不能印歪,不能印的不清晰,还得保证速度。
印好之后还得装订成册,这才算完整的一本书。通常一本书要耗很多人的时间精力,故而书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
喜宝问阿财:“财财,你有没有推荐的话本呀?”
“建议宿主购买名着系列。”阿财把页面调出来,她看到了一本精装古代版本《红楼梦》。
喜宝点进去卖家的店铺,发现里面所有的书都是仿古版本,能做到字迹,纸张都跟喜宝的年代相差无二,喜宝满意的点点头,这样会免去很多麻烦。
店家甚至还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接售定制版本的书籍,比如丝绢版本,竹简版本,当然,定制的价格要比普通书的价格高了十倍不止。
喜宝再三挑选,选了本书皮面是仿古的《红楼梦》,
“就这本吧!”喜宝高兴地道。她看这本书的简介,竟然还手工绘制了彩图!看着就精美绝伦。喜宝都想自己留下了。
有彩图的书很是难得,就算是皇亲国戚,也不一定手里有多少本,更不一定比这本精妙。
“财财,就这本吧。”喜宝又说了一遍,她已经摩拳擦掌,迫不及待的想一睹为快了。
阿财迅速地下单,付积分的时候询问了喜宝:“宿主,这本书要四十积分,您去确定要继续下单吗?”
四十积分在未来也是属于昂贵的书籍了。而且宿主总共就只有四十四个积分,买了这本书后,积分一下子就见了底。
喜宝坚定地点头,李伯对她们那么好,她也想回报李伯,娘说了,她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
眨眼之间,包裹就被传到了空间。
喜宝迫不及待的让阿财帮她拆开拿出来。
到手一看,果真是华丽无比,连书面都包上了缎子。喜宝翻了一遍图画,就给合上了,她只爱看图画。
然后就背着小手,满意的溜达着出了房门。
她先去看了看她爹,见她爹还在打呼噜睡觉,就轻手轻脚的退了出去。
院子里没人,家里空荡荡的,不知道赵大郎她们去哪里了,本来想着以后去跟大哥他们下地干活,没想到地里的活干完了,现下也不用去了。
喜宝就无聊的蹲在门口发呆。想着娘跟大嫂他们到底去哪了,还有大娃二娃也不在。下午的风刮起来了,虽然不是很冷,但是喜宝还是有点害怕,就跑回了屋里,娘说起风了就得回屋,还是屋里温暖又安全。
不知道家里人去哪了,又不敢自己出门,娘说拍花子的就专门喜欢拍他们这种自己出门的小女娘。实在没有事情做了,喜宝就开始在空间看起书来。
喜宝认字认得很快,阿财认为现在宿主已经认识了大部分的字,她已经可以开始进行阅读了,从阅读中可以学习更多的新字。
阿财知道喜宝偏爱看图画,就找了很多的儿童绘本给她看。
看到男女人体构造,儿童自我保护措施的方面的绘本,阿财想了想还是给放进去了。现在的儿童教育形式太过于单一,更是以谈论自己的身体为耻。
它希望通过了解这些知识,让宿主可以好好保护自己。
喜宝津津有味的看着书,看了许久都不见兰娘她们回来,又慢慢的睡着了。
再睡醒就已经是快天黑了,喜宝揉揉眼睛,听到家里有人声说话,就连忙穿鞋跑出去了,她一点都不喜欢没有人的家,喜宝一路小跑,连起床气都忘记生了。
“娘,大嫂!”喜宝出门先是碰上兰娘跟孟氏,她一下子扑进兰娘怀里,又是委屈又是害怕的叫了一声:“娘——”
兰娘一看就知道小闺女受惊了,忙抱着喜宝一顿心肝肉的叫唤。
孟氏走远了一点,叫:“喜宝,喜宝——”。
乡下小孩要是被吓着了,要有个长辈在旁边叫他小名的,村里人管这叫做:叫魂,意思是小孩的魂被吓得走丢了,回不来了,叫他的名字,魂魄听到之后就会自己回来。孟氏还不放心,怕喜宝被什么脏东西缠上,脱下鞋来拿鞋底给喜宝照了照。
被安抚了好一会之后,喜宝揉揉红红的眼睛,有些前言不搭后语的道:“你们去哪里了呀?我睡醒了家里都没人,爹在睡觉。”
兰娘一下听懂了,小闺女这是家里没人陪着害怕了,顿时心里一阵愧疚,家里应该留下俩人的,青山腿脚不利索没法下床,小闺女还小,可不就害怕吗。
兰娘连忙保证道:“以后娘绝对不让你自己在家里了,娘跟你大嫂去镇上买布了。”
今天商量了半天,她还是想快点把衣裳给赶出来,别的可能一天就能买齐,衣裳一天却赶不出来,想着这才中午,时间还早,早把布子买回来早开工,她就跟孟氏一起去了镇上挑布子去了,这一去就忘了时间。
她回来的时候想着:反正赵三郎去找李伯看黄道吉日去了,都是一个村的离得又不是很远,应该马上就回来了,不曾想赵三郎也没回来。
“娘还给你买了头绳。”兰娘笑盈盈的道:“留着给我们家宝扎好看的头发。”
喜宝点了点头,还是抱着兰娘,病殃殃的不愿意说话。兰娘抱着喜宝一屁股坐地下,也不管地上干不干净了,她掏出一块泥金色的布子给喜宝展示:“看!这块布子是给我们宝做书包,上学用的。”
她细细的描绘着:“这个地方娘给我们喜宝绣一朵小花。”
“要桃花的!”喜宝小小声补充道。
“好,绣朵桃花。这块地方呢,绣一只小兔子。”喜宝抿着嘴笑。
兰娘见喜宝笑了,心里放松了不少:“这里呢,就绣上我们喜宝的大名。要是谁捡到了你的书包,一看,嘿——是赵喜的,然后就给我们送回来啦。”喜宝美的咯咯笑起来。
孟氏见喜宝恢复了精神,不由得也松了口气。虽说村里人普遍重男轻女,但是婆母不是,赵家的男人也不是,甚至女人在赵家的待遇要比男人好很多。
赵家是村里出了名的好人家,她嫁进来之后婆母疼爱,丈夫关心,兄弟们团结,没有其他家的腌臜事。
当初同村也有跟她一起嫁到大槐村的,但是对比自己,那个女人的遭遇实在算不上好,天不亮就得起来伺候一大家子,男人也不顶事儿,从早干到晚,吃饭却要等所有人吃完了,才能端到厨房去吃剩下的残羹冷炙,但是现在只有不够吃的,哪有能剩下的呢?后来积劳成疾,婆家又不给她抓药治病,没几年就早早的去了。
孟氏觉得自己何其有幸,能跟兰娘做婆媳。兰娘待她就跟待亲闺女也没啥两样了。
三人收拾了一下,就进屋去了。兰娘给李伯挑了一块青灰色的棉布,与孟氏商量着给李伯做两身夏袍。
喜宝在旁边摸着那块泥金色的棉布,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
这块布子不大,但是用来做书包绰绰有余了。她满是期待的想:让娘绣小兔子好呢?还是喜鹊啊呢?兔子可爱她喜欢,但是喜鹊也很好,而且她名字里还有个喜字。
她狠狠纠结着,想着要不还是小白兔吧!但是喜鹊也很华丽啊。
她脑袋里像是有两个小人儿在吵架,一个是喜宝抱着一只洁白无瑕的小兔子,一个是骑着一只漂亮俊俏的大喜鹊,两人不停地争论着谁好谁坏,喜宝脑袋头疼了。
最终她艰难的投票,还是喜鹊更胜一筹。
“娘,我书包上你给我绣喜鹊吧。”喜宝奶声奶气的道。
兰娘随口应道:“好啊,喜鹊好。”
得了兰娘的回答喜宝就满意了,安安心心的坐在板凳上,蹬着小腿,等娘给她缝书包了。
眼看天不早了,孟氏道:“娘,我先去把饭做了,估计大郎他们一会就要回来了。”
“大嫂,大哥他们去哪里了呀?”大娃二娃也不在。
孟氏道:“你大哥二哥去把地里的活收个尾,看看还有啥没顾上的,估计是有什么事耽搁了。”喜宝点点头。
“跟大嫂去做饭去不?”孟氏问道。
“去!”喜宝把手塞孟氏手里,她最爱看孟氏做饭了。
到了厨房,喜宝缠着孟氏问:“大嫂,我们今晚吃什么呀?”
孟氏点点她的小鼻子道:“今日吃肉。”
“哇!”喜宝开心的道:“我给大嫂打下手!”
虽然家里不经常吃肉,但是孟氏做的每一次肉都让人欲罢不能,汤汁都不会剩下一滴,全都拌着饭或者蘸着饼子给吃完了。
孟氏见喜宝摩拳擦掌的样子,就给了喜宝一头蒜,让她剥完。
“离灶台远一些,莫要沾到衣服上灰。”
喜宝乖乖答应之后,就专心致志的剥蒜了。
孟氏今日去镇上见有肉铺还没关门,就去看了看,那屠户却道肉已经卖完了,就还剩一副弄干净的猪下水了。
就算是乡民也鲜少有人吃猪下水的,做出来又骚又臭的,别说打牙祭了,吃下去还反胃,不吐出来算是好的了。
孟氏却不同,以前她爹开饭馆做的好一手猪下水,主要是猪下水便宜啊!她挑了猪大肠,猪肝,跟猪肺,才花了两文钱。
孟氏想了想,准备做一道葱烧大肠,嫩炒猪肝,再炖一个萝卜猪肺汤。
想要做好猪下水,首先猪下水就得干净,尽管屠户已经把下水洗干净了,但是孟氏总是不放心,她搬了个盆子,用粗盐来回搓洗大肠,又沾了些面粉,吸走剩下的污水,再重新清洗。猪肝猪肺也是切片,加一勺面粉用冷水泡着。
喜宝拖着小板凳,见孟氏换一个地方,她就抱起小板凳跟着挪位置,哪怕孟氏从灶台到案板,她也得挪挪屁股,像极了一条小尾巴。
孟氏感觉喜宝就像一只惹人怜爱的小动物,十分的可爱也变成十万分的可爱了。
喜宝剥完蒜又剥葱,乖乖的坐在小板凳上的样子让孟氏产生了要不要自己也生个闺女的念头,女儿是娘的贴心小棉袄啊!
等食材都处理完了,孟氏要开始做饭了,煲汤的时间比较长,她先把把猪肺汤给炖上,然后就要开始烧大肠了:“喜宝,快先出去,别被油烟呛到。”
喜宝闻言就知道大嫂要开始炒菜了,赶紧跑出去。
正好此时,赵家兄弟跟大娃二娃从大门迈了进来,一群人脸上都带着笑意,喜宝叫道:“大哥二哥三哥!你们回来啦?”
兰娘闻声,出门来看道:“怎么这么久才回来,可是出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