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过后,哈利几人面带笑容,十分友好地送走了莎菈公主。然而,公主前脚刚走,后脚伊芙就立刻轻蔑地翻了个白眼。
“你什么表情?”哈利有些不满地看着她,他一下午都在和公主幕僚商议大事,并不知道孩子们相处得怎么样。
“只能说,这次会面对他们和公主都是伤害。”张秋公允地评价道,“显然公主也不是很乐意接触一些……非正常人类。”
哈利隐约有些歉意,因为他觉得自己和幕僚在大学的问题上谈得还挺开心的。
“而我们也不是很乐意听她说那些麻瓜过家家。”伊芙翻了个白眼说道,“很难想象有人会花很长时间去驯马,甚至他们还为此编排了比赛。”
“她还喜欢用击球手的棍子去打一个飞贼,麻瓜们真的是,”罗恩的表情也有些扭曲,“有时你会觉得他们很神奇,而有时你又会觉得他们很无聊。”
“很正常,神奇的麻瓜和无聊的麻瓜不是同一批人。”伊芙不屑地说道,“她如果愿意对魔法界有更多的了解,甚至哪怕读过纳尼亚传奇也好——但总之,我们的结论是,这位色拉公主是一个毫无想象力的无聊之人。”
张秋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把一只手放在罗恩的肩膀上,乐呵呵地说道:“这让我想起了天朝的一个成语故事,说有个巫师对麻瓜的一切都非常感兴趣,每天的工作都是审核麻瓜物品,平时要开麻瓜汽车,睡前要听麻瓜收音机,屋子里一大堆麻瓜书籍。”
“然后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真的麻瓜,他却不耐烦地说,那人真无聊。”
罗恩有些不满地哼哼了两句,但他没有什么反驳的理由。
短暂的停顿之后,哈利再次开口打破了沉默:“哦对了,我觉得伊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
“关于麻瓜们该如何接触和了解巫师界,又或者我们该和哪些麻瓜交流,这一直都没有一个很好的媒介,或者说评判标准。”哈利说道,“而这下我刚好想到了,纳尼亚传奇,这是一本十分经典的魔幻小说——”
“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觉得他的情节和你的人生经历还挺相似。”伊芙补充道。
紧接着,哈利竖起一根手指,继续说道:“算是吧,但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借此来进行试探和判断。比如说,一个麻瓜认为自己是纳尼亚传奇的忠实读者,或者他十分喜欢指环王,这样一个富有想象力,乐意接受超自然事物的奇幻小说读者,他会更容易理解和接受魔法界。”
“而如果一个人听说过奇幻小说,但对它们不感兴趣,说明他更希望专注于自己的现实生活,对于魔法这样无法被麻瓜学习掌握的能力来说,他只会敬而远之,我们也就不必要告诉他世界的真相。”哈利总结道,“而公主显然就是这样的人。”
“并不,事实上,公主属于第三种,她认为自己的生活非常美好,任何超出常理的事情都只会破坏那种生活。”伊芙有些不满地说道,“魔法在她眼里无异于歪理邪说,她将纳尼亚传奇斥为无聊的疯话,或许在她心里巫师们也都是一群讨厌的怪胎。”
哈利愣住了:“不至于吧?”
“至少我能从她的眼神和小动作里感受到那种排斥感。”伊芙叹了一口气,“我们都在努力地扮演一个好人。”
张秋轻轻搂住了她的肩膀,淡淡地说道:“她会后悔自己错过了一顶白帽子。”
哈利的眼神在他们之间流转了一圈,随后没有说什么,只是岔开了话题:“没关系,也就只是一次失败的尝试罢了,在保密法摇摇欲坠的将来,魔法界和麻瓜界还会有更多这样的接触,至少我们从中获得了一个非常好的灵感,那就纳尼亚传奇这个刚好合适的话题。”
“纳米亚,那是什么东西?”罗恩立刻就跑偏了,“你们都在说它,但我压根不知道。”
“一本奇幻小说,也是我和哈利小时候的课外读物之一……”
“就和魔戒类似。”哈利打断了伊芙的解释,“罗恩读过魔戒。”
“哦,对,而且还是你先送给宾斯,再被我从他那里借回来的。”罗恩仿佛是在责怪好哥们没有早点把好东西给他,“说起来我最近也在读一本新书,权力的游戏,是唐纳德寄给我的,他很早就说起过了,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还有詹姆向火龙发起冲锋——”
“等等!”张秋忽然打断了他,“你说的是冰与火之歌的故事吗?在故事的前期是没有龙的,而龙妈回到维斯特洛的时候,詹姆应该在河间地才对,他没可能和龙对上。”
“但唐纳德说的是詹姆在君临陷落的时候,照这样说他那会儿应该在君临才对。”罗恩后退了半步,用十分狐疑的眼神看着张秋,“但你怎么可能知道这些?这套书今年才刚刚出版了第一卷,唐纳德能知道这些是因为他认识作者!”
“认识作者?”张秋反问道,“不出意外的话,作者应该很早就死了——我在天朝读过全部一到十四卷的小说,是一个乾曜年间来到天朝的传教士写的,这都快两百年前的事了!”
哈利隐约感觉,这一部寻常的奇幻小说当中,或许蕴藏着某种蹊跷。
“这很好解释。”没等哈利细想,伊芙就打断了他的思绪,“曾经那个传教士有了灵感之后写了一个开篇,然后他动身前往天朝并完成了后续创作。至于唐纳德认识的那个作家,显然是偶然看到开篇之后产生灵感,动笔续作的。”
张秋神情凝重地摇了摇头,她坐了下来,十分较真地说道:“这不对,如果只是作家借用前人手稿产生灵感的话,甚至哪怕说唐纳德认识的那位作家抄袭天朝小说,他都一定会更换人物名字的,这样一路照搬实在是太过反常了。”
“那能是为什么呢?”哈利同样感觉到了这种蹊跷,“如果只是一本小说,不管作家们是在哪里获得的灵感,他都没有必要严格尊重人物的名字,哪怕你们今天发现的是情节相似,也都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偏偏人物名字一样,唯独情节有些差异,我觉得这很难解释。”
“如果当年的传教士写了很多,而且写得很好呢?”伊芙继续猜测道,“唐纳德认识的那位作家既想尊重前人的成果,又想自己动笔为它写下后续,才完全沿用了人物姓名?”
“那他得写多少?”张秋反问道,“如果我和罗恩都知道丹妮莉丝回到了维斯特洛,甚至还有君临陷落,那他至少得写到第六还是第七卷左右。”
“或许是猜的。”伊芙耸了耸肩,“如果开幕就写了那个龙母的故事,那么任谁都会知道作者不会平白无故写一个这样的人物。”
“但是说实话,我根本想不到君临陷落会是什么场景。”罗恩摇了摇头,“奈德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人物,我真不希望他和丹妮莉丝为敌。事实上,我觉得大多数读者都不愿意看到那一幕。”
“他被瑟曦害死了。”张秋毫不留情地说道,“如果统治君临的是蠢货瑟曦,你是不是就觉得丹妮莉丝攻陷君临很解气了?”
罗恩瞪大了眼睛,显然,唐纳德没有对他说这些。接着,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气愤地说道:“喂,你怎么能提前说出来呢?”
“他第一卷就死了,你很快会看到的。”张秋耸了耸肩。
伊芙顺着说了下去:“那也对啊,当年的传教士刚好写完了第一卷呗。”
“我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一直在听她们辩论的哈利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假设说,唐纳德认识的那位作家是从传教士的手稿中获得了灵感,那么他不会注意不到传教士前往了天朝,他应该很容易从天朝找到小说全文才对。”
“你觉得普通人接触天朝很容易吗?”伊芙反问道,“他们几百年来从不和世界交流。”
“对那位认识唐纳德的作家来说,很容易,因为唐纳德和玄君关系不错。”哈利轻轻摇了摇头,“如果唐纳德真是在很早之前,我记得那时候我们二年级,也就是说他在五年前就听说过这些龙和有债必还什么的故事,那么他这五年里一定不会注意不到天朝有这样一套完整的小说,尤其是这本书在天朝销量肯定不差,因为张秋读完了它。”
张秋好像有些动摇了,她解释道:“其实销量挺差的,也就是我对这边的中世纪还算了解,才有些兴趣。国人普遍认为书里的故事太遥远,而阴谋手段又十分低级,仅仅是作为论证天朝优越性的佐证。”
伊芙两手一摊,十分自然地说道:“事情就是这样,或许是那位作家惋惜传教士的才华不能得到天朝人欣赏,才把他翻译过来继续出版。”
“不不不,我觉得我需要找个机会亲自问问玄君。”哈利十分严肃地说道,“当一件事同时涉及玄君和唐纳德的时候,我立刻就开始怀疑它和传说中的失落文明有关。而这一次的情况格外蹊跷,又或者,你说的传教士是什么年代的事情,会不会恰好是玄君的年轻时候?”
“貌似是的……”张秋犹豫着回答道。
真正让哈利上心的是,他永远忘记不了那个老人带给他的压迫感,他迫切希望能找到一些足够帮助他对葛玄形成防备的事物。而如果他想要找到玄君的一些弱点和破绽,那就必须从他的年轻时候入手,恐怕这本书就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