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国家大事件(一)
1998 年 1 月 7 日至 9 日这段时间里,首都北京迎来了一场意义非凡、备受瞩目的重要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这场盛会于京城盛大而庄重地举行,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关注农村发展的目光。
在这次具有深远影响的会议上,着重强调了几个关键要点。首先,必须坚定不移地稳固并强化农业所占据的基础性地位,因为农业乃国家之根基,关乎民生大计与经济平稳运行;其次,要毫不动摇地稳定并切实落实好党在广大农村地区推行的各项基本政策,确保这些政策能够真正惠及亿万农民群众,为他们的生产生活提供坚实保障;再者,务必保持农产品总量的相对稳定,这对于维护市场供应平衡以及物价稳定至关重要;最后,还需全力维稳农村社会秩序,营造一个和谐安宁、风清气正的乡村环境。
与此同时,此次会议也明确提出了一系列积极进取的目标和期望。其一,努力在农村改革领域取得崭新的突破性成果,以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活力,释放更多发展潜能;其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迈出实质性步伐,并争取取得显着的新进展,从而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其三,致力于让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得到全新的提高,通过科技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等手段,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其四,最为关键的一点在于千方百计实现农民收入的新增涨,不断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让他们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丰硕果实。
1998年2月25日至2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的核心议题之一是审议并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会议中,针对当时亚洲部分国家所遭遇的金融危机,讨论了如何确保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会议强调,在国际形势中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面临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是常有之事。然而,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自身是否具备足够的能力去承受和抵御这些风险。只要坚持改革开放,持续推进发展,不断强化我们承受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中国经济就能够保持稳定增长,立于不败之地。
紧接着,在1998年3月5日至19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了《政府工作报告》。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其他相关文件,同时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此次改革的核心在于调整和撤销那些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部门,同时加强宏观调控和执法监管的能力。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的部、委数量从40个减少到29个,这标志着政府机构的重大变革。此外,国务院直属机构与办事机构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和改革,以适应新的政府职能定位。
到了1998年3月24日,新一届国务院举行了首次全体会议。在这次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国务院机构设置和调整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方案》以及修订后的《国务院工作条例》。这些文件的通过,为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进一步推动了政府机构的现代化和效率化,确保了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政策的有效实施。这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不仅响应了当时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挑战,也为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