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然微微点头,又摇头:“其实奴婢觉得她根本不会在意身体上的那些事儿,就好像她家三姑娘,自己酒后失身,照样理直气壮拿家里的威逼别人娶她一样。她们只在乎自己是不是快活了、得意了。”
“就算事情到了被揭穿的那一刻,她难堪和愤怒的不会是被丈夫以外的男人睡了,因为复有野心的人,本来就不会满足于一个伴侣,不管身体还是心理,能被真正取悦过才是重点。”
林浓惊讶。
小丫头好懂哦!
自己一直以来还真就是想的!
凭什么男人就可以三妻四妾,她凭什么就不能十二生肖全都集齐呢?
怡然给她按摩穴位,放松身体和神经,继续道:“上官氏会痛恨,是因为她并非真的得宠,也不是真的怀了太子的骨肉。”
“那些愤怒,只是她无法踩着这些,顺利成为太子妃、成为能够垂帘听政的太后的不甘,和再也无法达到目的的咆哮!”
“但跟她睡了几个男人,没多大关系!而且这件事不是您设局,您不必觉得心里不舒服,也或许她……正享受其中呢?”
林浓想了想,也是。
她为什么要为仇敌感到悲凉?
那些被她、被上官家害了的女子之中,就有更为惨烈的。
既然她们做得出,那么无论被怎么报复,都是她们自己活该!
怡然指了指外头:“今儿天气不错,也不那么热了,要不要奴婢陪您出去走走?刘夫人才出小月,叫上她,咱们到处逛逛吧!”
林浓点头:“也好!等秋霜一来,这么好的景致可就没了!”
主仆俩准备了些东西。
打算喊上刘莹几个,去后面的园子里秋游。
正要出门。
柳氏去而复返。
带了自己酿的蜜,和各种果酒来。
让林浓教她做果饮和调酒。
柳氏清冷,一笑之下如初雪融化:“这些都是最近新酿的,已经做了蒸馏,妾身尝了下,味道都不错。莹莹自失了孩子之后,就恹恹的,如今能走出来,是喜事一桩。”
“咱们可得好好庆祝一下。”
林浓在现代的时候去了不少酒把,喝过不同的鸡尾酒。
虽然这里酒水的品种不能和现代比,但颜色不同的果子酿一酿,也能出不同的色泽和口味。
在娘家时无聊,自己各种搭配。
得出几种味道不错的。
刚入夏的时候,拿来给她们几个吃过,装在琉璃盏里,迷倒一片美人儿的心,也吃醉了一片。
结果还都上瘾了!
“本想着叫你们一起去园子里煮茶的,若是吃酒的话可得躲着来,被人瞧见可不好!就不去园子里了,省得有不长眼的凑上来,败兴儿!她们俩人呢?”
柳氏笑着点头:“明微自己也酿了一些果酒花酒什么的,莹莹用花蜜腌制了一些果子,也都去拿了。今儿咱们不醉不归!娘娘有孕,可就只能瞧着咱们吃了!”
林浓拇指和食指比了个寒国男人都讨厌的收拾:“就尝尝味道,不许告诉太子哈!”
柳氏瞧她这样调皮,轻轻一笑:“好,就尝个味儿!”
林浓瞧了她带来的果酒。
品种很多,颜色丰富。
浅红的樱桃酒、粉红的水蜜桃酒、淡黄色的青梅酒、橙黄色的黄桃酒、金黄色的金桔酒……琥珀色的青梅酒!
感慨,这些古代女人真的是心灵手巧,什么都会!
“调个夏日樱桃,你先吃一杯,不告诉她们。”
柳氏抿着笑,用力点头。
开小灶,她喜欢!
林浓说。
让柳氏来做。
将新鲜樱桃捣碎,加上冰块、黎朦子片(柠檬片)、一点点蜂蜜、黎朦子汁。
将鲜艳的樱桃酒加入。
最后一点点烈酒提香。
就这么简单。
一杯夏日樱桃酒完成啦!
虽然味道和现代做的,会有那么一点点差距。
但放在这个时代,鲜艳的颜色、丰富的口味,足以征服许许多多的味蕾!
柳氏捧着水晶杯欣赏。
底层是暗红色的新鲜樱桃汁,樱桃酒的浅色稍微浅一点,和樱桃汁又融合了一部分,整杯酒呈渐变色,一片黄黄的黎朦子在其中十分亮眼,好看又新奇!
抿了一口。
清新,清香,微辣,冰凉……顺着舌尖一点点滑进去,一路微辣的感觉,好爽!
眉眼轻弯,脸上哪里还找得到什么清冷之色!
“好喝!”
不由感慨,娘娘会的可太多了!
这副身体,就像是一座宝库,总有挖不完的宝贝。
是个男人都会爱不释手。
哪里会有腻的一天?
怡然也得了一杯。
她天生好酒量,吃不醉。
但也不敢多喝,免得耽误差事。
“承徽可要少喝一些,算着日子,您可要来月信的了。”
柳氏目光微动,笑着说:“娘娘的丫头可比妾身身边的那几个,伶俐多了。”
余光见有人进来,立马回禀了:“主子,昭良媛来了。”
为了不让人怀疑她们之间有关系,好方便她暗中盯着各处,私下很少来。
她的突然到来,让林浓眼皮一跳:“良媛来,是有什么事吗?”
昭良媛福了福身,直接说出来意:“赵夫人被杀了。”
柳氏愣住,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林浓一怔。
她还等着这人闹点儿什么算计,突然就这么死了?
不会。
事情肯定没那么简单。
“自杀?暴毙?还是显而易见的谋杀?”
昭良媛眼神微诧,随即言简意赅道:“谋杀,刘夫人在现场,身上很多喷溅血迹。”
柳氏茫然了须臾,皱眉不耐:“怎么还逮着莹莹不放了!”
林浓端起调好的,饮了一大口。
“去看看那些人又想闹什么花样!”
匆匆赶去命案现场。
在她们煮茶吹风时会去的园子里。
那一段儿种了杏子和樱桃。
赵蕊的尸体就在两种果树的交界处。
死不瞑目地瞪着双眼,惊恐和不甘还未消散。
伤口在腹部,绿色的裙衫被染成了暗红色,血液顺着她的伤口流淌了很远,收拾干净的青砖路上,有大片血迹。
如此情形之下,凶手逃离,肯定会踩到地上的血。
但是现在人很多,足迹凌乱。
看来踩到血液的很很多。
已经无法从鞋子上来判断,凶手是谁。
而且。
凶器不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