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一切都顺其自然。
周六清晨,初秋时的天空分外晴朗。
薇薇坐在喷泉水池旁,抬起头,看着充满朝气的,刚升起的太阳。
她显得随性又潇洒,两条腿踩在池子里,脚板踏着坚实又滑溜的水藻石块,手上牵着一条绳索。
绳索的另一头,绑住了庄子里的护院犬。
它皮毛鲜亮,体态修长而优雅。是一头喜乐蒂牧羊犬,庄上很多人都喜欢它,在瓜分普拉克家的地产和农田时,薇薇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弄到了自己名下。
毕竟平时那些喜欢摸狗的,他们不铲屎,不喂粮,不梳毛,不洗澡,更不会给狗看病。
这些事情,都是薇薇来做。
大多数人只喊它做“狗”。
薇薇却给它起了个名字。
因为薇薇喜欢看小说,镇上的作家大卫写的书里,也有这么一位带着忠犬冒险的阔剑游侠。
薇薇记得,那本书的名字叫《圣杯往事》。
故事里讲的,是一个掉队的游骑兵,带着爱犬寻找军队的故事,还是个悲剧。
游骑兵花了十六年,最后还是没能找到自己的队伍,因为他的祖国战败了,游骑兵部队也解散了。
十六年里,主人公从十八岁的小家伙,变成了三十四岁的大家伙。
从一个善良单纯的人,变成了阴险狡诈又善良单纯的人。
听上去很复杂,其实很简单。也不是什么振奋人心的好故事。
撇开那些“经历、成长、蜕变”的无趣主线。
一路上主人公和爱犬相依为命互帮互助的事迹深深吸引了薇薇,属实是一部爱狗圣经。
在故事里。
这条小狗崽从小到大,从生到死,跟了主人公一辈子,直到死前,它才对月亮咆哮,高高仰头,啸出狼嚎。
主人公这才知道,自己原来养了一头狼。
薇薇记得非常清楚,也记得大卫先生才华横溢的后记致辞。
【世上会仰望星星、月亮、太阳的生物非常少,许多左右不完全对称的脊椎动物都很难做到“仰望”这个动作。】
【会仰望的,其中包括人与狼——】
【——人从仰望日月星辰中推算星象绘制航图,走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可狼依然是那头狼,只是学会放弃仰望之后,它变成了人最好的伙伴。】
它的名字叫“范克里夫”。
“范克里夫!”薇薇喊,“范克里夫,起来!”
大狗乖乖地站了起来。
薇薇又喊:“转个圈!快!转个圈!”
大狗原地打着转,拴狗绳在脖子上多绕了一圈。
“真乖!”
薇薇拍着手,去摸范克里夫柔软又结实的脖颈,给范克里夫搔下巴。
她突然问:“你会跟我一辈子吗?”
喜乐蒂犬的大眼睛里满是问号。
显然,它听不懂薇薇在说什么,哪怕它再聪明,也不会明白主人嘴里的“一辈子”是什么意思。
薇薇形容道:“就是一辈子!大概十来年,你看,范克里夫,太阳升起又落下是一天,三百六十五天就是一年,十来年差不多得有四千天。咱们合计合计,商量商量。你要是愿意跟我一辈子,我就不去找少爷的麻烦了,我也不粘着他了。”
她边想边说,说得很慢,反正身边也没人,都在给少爷准备婚礼,索性放开了说。
“范克里夫,从小到大,我给小少爷喂饭,帮他刷马桶,给他洗澡,给他梳头发。还陪他睡觉,就和你陪我睡觉一样。
——我还纳闷儿我这肚子怎么就没怀上小伍德呢?我跑去问奶娘,奶娘告诉我,男人要在床上欺负女人,像打架那样,女人才会生宝宝。
——嗨呀!我真笨,每次在床上时,小少爷朝我扑过来的时候,我都揍他,难怪我怀不上。
——可是,等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少爷就死了,我伤心了好一阵子,眼泪哗哗的掉。我想范克里夫你死了,我也会哭。
——后来少爷变得死去活来的,这叫我慌了神,我哪儿有那么多眼泪呀!我是想明白了。”
大小姐经常会说俗话。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俗话都很有道理。比如薇薇学来的这一句。
“养男人,还不如养条狗——范克里夫只会让薇薇我伤心一次,绝不会像少爷那样,像是缝纫机往布料上打洞似的,一下下戳穿我的心。”
范克里夫听懂了这一句,高兴得摇着尾巴。
薇薇嘟着嘴,虽然脸上在笑,可眼睛里全是泪。
“范克里夫,你说呀,你会跟着我,一辈子都不走!对吗?你肯定比少爷更喜欢我!你喜欢舔我的手心,少爷都不肯舔我!”
范克里夫:“汪!”
薇薇问:“你答应我啦?”
——不,这条护院犬只是察觉到有人靠近。
伍德提着裙摆,踩着高跟鞋,画着浓妆。
他的脸酥麻发痒,脂粉里的重金属充满了蛮荒落后的维多利亚时代感。
他感觉喘不过气来,收腰的钢圈紧紧夹住了他的肋骨,几乎要把肾脏憋炸。
他两只耳垂挂上了华丽又累赘的宝石耳环,脖子上的一块金表挂坠比磨盘小不了多少。
他剃光了腿毛,还得露出笑容,因为未婚妻和他的姐姐说过,也和他说过。
“要优雅。”
如果真正的伍德?普拉克还活着,看见这一幕一定能在地上笑得打滚。
薇薇震惊了。
伍德表现得非常冷静。
“我有事要和你说,薇薇,这件事很重要,也很唐突。”
薇薇难以置信:“你怎么可以……”
“督统参加了婚礼,还有镇长和法官,对,是三位法官中的最后一位。”伍德拉上了薇薇的手,“这件事可能你无法接受,但我有义务告诉你。”
薇薇挣开了小少爷。
“你怎么可以……你竟然……”
伍德驻足,还在想,该怎么把情况和薇薇如实道来。
——事实上,他与薇薇有一份婚约。
这份婚约不是薇薇和伍德订的,而是薇薇的奶娘与朱莉大小姐订的,很早很早以前就订好了。
在列侬王国,它受到法律的保护。是封建习俗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在伍德提出与萱丫头成婚时——朱莉的反应会那么激烈,小老弟与萱丫头的婚礼不合法。
这让伍德想起了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婚姻是母亲安排的包办婚姻,而在那个时代,离婚或说休妻,对一个女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痛,所以鲁迅先生为了保护这位母亲安排来的妻子,始终只给了妻子一个名分,并没有夫妻之实。与鲁迅相爱相依,生子偕老的许广平女士,也只算鲁迅先生的同居人,并不能算妻子。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伍德在等。
等薇薇开口。
朱莉和邵小萱也在等,这一大一小俩姑娘倚在大铁门边,脖子伸得老长。
萱丫头穿着新郎装,西服笔挺,皮鞋光亮。
朱莉趴在丫头结实的肩膀上,生怕漏看了半点细节。
薇薇依然是那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她说:“你居然……你竟然……”
伍德坦诚道:“我来找你回去,想和法官商量我们的婚约,我知道你很在意这件事。但我答应小萱,她为我出生入死,我不能失诺违约。”
终于,薇薇把那句想说的话说出来了。
薇薇:“你怎么比我还漂亮?”
伍德:“???”
薇薇:“你怎么能比我还热辣性感?”
伍德:“???”
薇薇夸张地形容道:“看看这腰子!这屁股!看看这脸蛋!天哪……你就是镇上最漂亮的!少爷……我还能叫你少爷嘛?”
范克里夫:“汪?”
扑通——
朱莉大小姐压着邵小萱,两人一块摔了个大马趴。
“艹!”朱莉趴在萱丫头身上,缓了老半天都没爬起来,骂骂咧咧的,“死丫头!我还指望你能说出什么话来!?原来你就在乎这个?”
而萱丫头顾不上疼,脖子上的伤都快笑裂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她真可爱!对吗?”
也不知道这句“她真可爱”是在形容薇薇,还是在形容伍德。或者只是萱丫头看见了范克里夫,看上了普拉克家的狗。
虽说伍德是个果断的人。
但他现在却变得迷惘。
因为男人和女人就像是两个星球的生物。
“你就在乎这个?”
薇薇用力地点着头,就像是她每一次洗衣做饭,淘米刷碗时那样用力。
“我就在乎这个!”
伍德问:“你没说谎?”
薇薇:“我实话跟你……”
话语戛然而止。
薇薇轻轻给了自己一耳光,其实她还有一点点侥幸,一点点念想。
现在没有了。
薇薇问:“你不是说要去王都吗?少爷?”
伍德:“是有这回事。”
“那我能跟去吗?”薇薇又问:“庄园都分出去了,大小姐也用不到我。”
朱莉连忙抢答:“用得到用得到!”
“你用不到!”薇薇喊:“小姐!你有那么多佣人,都是你的姐姐妹妹好闺蜜,哪儿缺我这一个呀!虽然产业是分出去了,小姐,乡亲们还得请你给他们做账呢,只有你算得清账。我跟着少爷好呀,不会给小姐你添乱。”
伍德明白了。
“你想和我去王都?”
薇薇学着少爷的语气,叉着腰。
“我没这个能耐吗?小少爷你做不到的事情,我能做到。你打不过的大白鹅,我一只手就能掐住它的脖子。少爷你要是空不出手来护着我!范克里夫可以保护我!”
范克里夫:“汪!”
伍德笑出声来。
“可把你能耐的。”
“不光是这样!”薇薇拉着少爷的胳膊,带上狗,也顾不上少爷那双高跟鞋该怎么走路。
她趾高气昂,充满了自信。把大小姐和“新郎官”从地上拉起来。
“我还要变得更坚强!至少不能像少爷你说的那样,握上农具就见血,受伤就流泪!我才不要这样!”
做完这些,薇薇像是宣布领土主权一样,急匆匆地往宴会赶。
朱莉问:“你干嘛去?!薇薇?”
“我是少爷合法的妻子!你问我干啥去?”薇薇喊:“当然是找法官做主啦!”
朱莉皱着眉,捂着脑袋,感觉头疼。
萱丫头牵起伍德的手,在哈哈大笑。好像不论什么时候,她都可以开心地笑出来。
“你也不着急?不在乎?”朱莉问。
萱丫头笑得急了,旧伤复发又开始喘。
她解释道:“你不知道……哈哈哈哈……咳咳……我老家的民俗,那是一夫多妻,闹大旱的时候呀,家家户户都兴卖儿卖女,儿子还不好卖,我就是被卖到这里来的。你们这儿的婚姻观念还算保守。还有呀。这小姑娘也太可爱了!我就没见过这么可爱的人。”
伍德牵起萱丫头的手,轻轻拍着丫头的背脊,生怕妻子的“笑喘”让旧伤复发,毕竟这个镇上还流传着“医生必死”的谣言,暂时没有医生愿意来这里。
萱丫头作为新郎官,挑弄着伍德新娘的下巴。
向朱莉大小姐炫耀道。
“当然啦,我老婆也很可爱!”
是的。
他们都不在乎,因为这个世界危机四伏,世事无常。
有无数吃人的魔鬼游荡在人间。
有人朝生暮死,也许这几年还好好的,也许这几天就进了棺材。
相比之下,爱情它一点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坚韧果决的心,还有健康强壮的身体。
有了这些,一切都能水到渠成,顺其自然。
伍德说。
“可把你们能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