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眼里的光,“噗”地一声,灭了!
而赵老爹的眼睛,却亮了起来,那是仿佛是一种智慧被点燃的“错觉”。
赵老爹大手一挥——
定下新的家规:
从今日起,赵大的作息时间改了,寅时起,子时熄,从前每隔七日一次,允许他睡到日上三竿,现在如果他再赖床,赵老爹直接抄起棍子,亲切的把他喊醒。
从这天开始,赵大从私塾回家后,每晚顶着两只黑眼圈,熬夜苦读。
赵老爹犹嫌不足,竟真的让管家替少爷准备好绳子和锥子。
“头悬梁,锥刺股”。
赵大内心一万匹羊驼在奔跑:
“郑知南他那么装,怎么活到现在的”
因为在赵大的印象里,郑知南虽然表面装得认真上进的模样,但其实骨子里懒懒散散,到课堂点卯的时间,也不够多,甚至出勤率还没有周家老三。
话说回来,我,江南一霸沈藏拙——哪怕在5岁以前,一直张扬跋扈狂得没边,被爹爹拧着鼻子嫌弃,被娘亲拿着棍子想要狠狠管教一番。
但,我还是一个颇具同情心的好姑娘,譬如:
我就一直很同情赵大!
他和我不一样,他是真的有万贯家财要继承,而且他老子对他的期望,简直高得离谱。
很不幸,他偏偏遇到了郑知南,这么个缺德到家得玩意儿。
郑知南私下这么形容赵家这一家子的:
他说,江南有三种鸟。
一种是笨鸟先飞。
一种是笨鸟后飞。
赵家显然属于第三种,赵老爹自己懒,于是撅起屁股下了个蛋,让儿子继续飞。
啧啧,听听他的口气,我和赵大一直有同样的疑虑,他这么缺德,怎么长这么大的?而且没有被人打死。
而于是从这天起。
每到太阳还没升起,天上坠着几点零星星子时,郑知南装模做样的,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在书桌旁点了蜡,然后伸着懒腰继续眯觉。
而这时,偶尔来查勤的赵老爹,看见郑知南房间幽幽亮起的烛火,再看看哈气连天,盯着书本发呆的自家儿子,再度叹了口气:
“瞧瞧人家”。
当夜幕降临时,当赵大长期睡眠不足,整个人晕乎乎的,偶尔,他会瞧一眼摆在案上,那锋利的锥子。
怎么办,对自己还是下不去手?
而郑知南这狗东西呢?他白天睡得饱饱的,现在倒是神采奕奕,闲得发慌,于是随手翻阅了起最近江南流行的话本子。
据说——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十分向往我。
因为在此之前,他觉得天工造物,就是很讨巧,
有阴就有阳。
有男就有女。
有天才就有弱智。
现实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像赵大赵二那般,平平无奇的人。
而他是个特例,特别聪明那种。
我也是个特例,特别……
他说,自己第一次感觉遣词困难。
我是一个用废物来形容,都算是侮辱了废物这个词,嗯,人吧。
要么,我是一个浪费米饭,彻头彻尾的废物,要么我是一个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天才。
在他还没研究出,我究竟属于前者还是后者时,他就差点掉马甲了。
起因是这天,天空挂着一轮大大的太阳,地面被火烤地焦躁,人到了这时候往往心情特别糟糕,而赵老爹这天,恰好亲自监督儿子背书。
赵大一篇文章,背得磕磕巴巴,通篇下来,错了三分之一。
而这篇文章——赵大认认真真、抑扬顿挫地念了整整3天。
于是,赵老爹拎着他儿子的耳朵,要他亲眼观摩一下,天才同窗是怎么学习的。
而郑知南被热狠了,于是敞开门窗透透气,他正看话本子入了迷。
然后赵老爹和他儿子,一前一后踏进屋子,刚进门就发现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原来这位天才同窗,也会看杂书,躲懒偷闲?
说好的头悬梁锥刺股呢?
赵大一下子挺直了脊梁骨,觉得能在老爹面前,难得地扬眉吐气一次。
别看赵老爹虽然平时,张嘴闭嘴羡慕人家儿子好,但这时候,心态难得和赵大同步。
原来他不是一直那么优秀到令人发指呀,他也有老虎打盹的一面呀,这样想想,父子二人原本燥热的心情,忽然平复了一丢丢。
赵老爹脸色变得无比和蔼道:“小郑呀,偶尔放松放松也好,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话本子呀?伯伯待会命人给你搜集过来”。
然而——
郑知南客客气气,用一种十足欠扁的语气道:
“赵伯父见笑了,晚生正在训练自己一心二用的能力”。
哦~
赵老爹第一次觉得,郑知南这小子,有点“装”。
不过,只是小辈的自尊心还是要顾及一下的。
但,没想到,接下来郑知南就完整流畅地,抑扬顿挫地,把赵大3天没背下的文章,一字不差,甚至,随便挑出哪一句,他引经据典,旁证博弈,能胡说八道到令人拍手叫绝。
赵大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开了酱油铺似的,十分精彩。
赵老爹忽然体会了一把他儿子的绝望——原来在天才面前,揠苗助长是没有效果的。
郑知南爱装又怎么呢?谁让他有资本装呢。
哪怕这几天郑知南天天开小差,睡懒觉,但偶尔听一耳听赵大念那篇文章。
只两遍——他就记住了。
不过好在,他“装”过了头——
赵老爹再也不逼自己儿子头悬梁锥刺股了。
而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赵老爹是彻底动了,想把郑知南这尊大佛请出家门的心思呢?
同样是一个燥热的午后。
赵大起了厌学的心思,一个9岁的男孩,都已经半大的个头,却抱着柱子狼嚎一样哭。
“这篇文章字数太多了,我就是背不出,我就是没有念书的天赋,你打死我好了。”
赵老爹撸起袖子准备开揍。
郑知南11岁,个头不算高,却像个幽魂一样突然闪到父子俩面前,很臭屁地抬起头。
加上一个很欠揍的口吻。
“让赵伯父见笑了,这篇文章,是晚生的拙作,称不上一个难字”。
嗯,他摸了摸鼻子,重复道:
“其实,蛮简单的”。
没错——这篇文章是郑知南7岁时,即兴挥毫的作品,被先生当成范文,要求所有学子都得全文背诵,观摩他遣词造句的华丽。
赵老爹一下子停了手,红了脸。
看了看郑知南,又看了看自家儿子,于是默默低下了头。
把儿子往屋里一扔。
“砰”地一声关门。
这是伤自尊了。
后来呀:
他这个天之骄子,从高台摔下,摔得粉身碎骨。
我这个豪门贵女,从黄粱梦醒,落得贻笑大方。
我和他相依为命的那几年,郑知南偶尔说说心里话,他说:
“其实在赵家借宿的那段时间,他不知道多羡慕同窗赵大,不是因为他家有钱,而是赵大有一个替他操碎了心的爹”。
瞧瞧,郑知南就是这么又装又贱又缺德——明明骨子里是羡慕的,却老是要去碍人家父子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