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分身和本体同时出现,为了方便区分,如无特地强调,“斑”指的是本体,木分身则称呼为分身)
在解决了楼兰的问题后,斑本来该休息一段时间,可他现在根本没有这份心情。
他此刻正面对着自从他搬到木叶以来,最重要也最棘手的一个问题。
再过不久,他可能就得和柱间在净土重逢了。
“你的意思是,长门突然用通灵之术把外道魔像召唤过去了?”
在刚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分身还以为阿飞是在跟自己开玩笑。但就在他半信半疑地回去之后才发现,外道魔像真的已经消失在了原地,斑正靠着不断上前的白绝补充着查克拉。
“喂喂喂,这是什么情况。你可别和我说,作为本体的你会比我先死啊。”分身扶着额头,长门到底为什么会通灵外道魔像,又是从哪里知道的消息。
照理来说,如果没有外界因素干扰的话,长门对于轮回眼的开发基本就停留在最基础的五遁能力,根本不知道外道魔像的存在才对,更别提召唤它了。
哪怕生命已经犹如风中残烛,但斑却没有半点紧张的感觉,仿佛快死的人不是自己一样。他挥手赶开白绝,又用所剩不多的查克拉支起结界,隔绝了两人说话的声音。
“不要急,最差也就是提前两年跟柱间碰面而已。”
分身听得头都大了,他之前可不知道自己还有着严重的自毁倾向。现在的问题是他快死了好不好,总不能等着大蛇丸或者是药师兜中的某一位把自己挖出来吧。
“你先放松下来,听我好好地把话说完。前段时间,黑绝在没有我命令的情况下出去过几次,我问它去干什么,它却一直在岔开话题,“
斑稍微调整了一下坐姿,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了一点,这破地方除了石头还是石头,可以说是比监狱更像一座监狱。
“虽说它对此三缄其口,不过你大概也能猜出它会做些什么吧。“
对于化身谜语人的斑,分身默默地对着他竖起了右手的第三只手指。自己给自己出谜语,这有什么意义吗。
首先黑绝的目的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那就是复活大筒木辉夜。
大筒木辉夜复活的前提条件是需要一具脑袋尖...呸,是开启了轮回写轮眼的身体。
想开启轮回写轮眼就必须吸收完全体的十尾,也就是神树。由于辉夜曾经吞下了神树的果实,因此神树体内的实际上是辉夜的力量。
因此如果有谁吸收了神树,谁就会成为辉夜复活的容器。自己作为现阶段唯一开启轮回眼并且还活着的人类,就成为了黑绝预定的容器人选。
自己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要发动无限月读的样子。黑绝只要察觉到异常,就一定会想方设法地让自己回到正轨。
想等到下一个可以成为辉夜容器的人出现太难了,它上千年也就等到这么一次机会。
那么为了达成目的,不让自己脱离它的计划,黑绝会做的是......让自己提前退场!
不管生前有多少未竟之事,死后也统统会化为泡影。因为自己的身份还没有公布出去,所以只要自己一死,剩下的一切都会按照黑绝的计划进行。
诱导长门黑化、让他将尾兽封印进外道魔像,最终让十尾复活。带土大概率再次被选中,并像原计划一样继承宇智波斑的名字在忍界兴风作浪。
等到斑再次复活的时候,很可能就发现自己变成了忍界公敌,不吸收十尾就只有死路一条。
“是黑绝诱导长门通灵出了外道魔像?目的就是让你提前去死?”分身有点不敢相信,黑绝聪明的都不太像是辉夜能生出来的。
但分身又感觉哪里不太对,照理来说,如果黑绝想让斑死的话,白绝们不应该继续给他补充查克拉,应该看着他慢慢步向死亡才对。
在他提出这个问题后,斑露出了一个核善的笑容,“哦,没什么,我只是用木遁吸干了几个不太配合的家伙,剩下的就都愿意配合我了。“
......要不是现在的情况不太合适,分身高低得替白绝们抗议几句,比如像是“白绝的命也是命”之类的口号。
“所以呢?等黑绝回来后,它应该会想办法阻止你继续活下去吧,你打算怎么办,等死吗?”
大概是被斑的情绪感染了,分身也变得莫名淡定起来。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木分身的特性,在本体死亡后分身也不会消失的缘故。
“这不就该轮到你出手了吗?”
“啥意思?我可不是充电宝,咱俩现在身体多虚你没点数吗?”
分身被斑没头没尾的话整得无语了,他头一次知道自己不仅有自毁倾向,甚至还是个资深谜语人。
“我都话说的这么明白了,你现在赶紧去找长门,让他用逆通灵之术把外道魔像送回来啊!”斑都快被气笑了,这么明显的答案还需要他说吗。
“要不你就安心地去吧,让我来当本体也行。等佐助出生后我再想办法复活你。”
对于分身这倒反天罡的想法,斑同样竖起了他右手的第三根手指还以颜色。根据他对自己的了解,这家伙到时候很可能会大喊一声:“复~活~吧,我~滴~爱人!”
平时开开玩笑也就算了,如果真让他作为当事人......他宁可复活的第一秒就抹脖子,太丢人了,复活了都没脸见人。
“滚滚滚滚,赶紧干活去,不然信不信我死前先把分身术解除了。”
在把话交代完之后,斑解除了结界,满身疲惫地躺在了石头上,缓缓地闭上了双眼......
“复活......”眼看一代传说即将落幕,分身连忙抓住机会开口,只可惜马上就被睁开眼睛的斑打断了。
“快滚,不然我真解除分身了。”
“哎,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小心哪天有人说你已有取死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