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很爱看行尸走肉,格伦死了就不看了。遗憾我想补上,可能多写几章,请各位见谅…)
………
“任务完成!”系统的声音响起,“下一个世界———美剧行尸走肉。任务目标———报仇!是否接受?”
“接受!”
………………
耳边传来此起彼伏的低吼声,像是从地狱深处传来的呻吟。林天猛地睁开眼睛,刺目的阳光让他下意识地抬手遮挡。
等等,手?
他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掌,这分明是一双年轻人的手,皮肤黝黑,指节分明,掌心还有厚厚的茧子。这不是他的手,怎么可能会有这样一双像是干惯了体力活的手?
";吼——";
又是一声嘶吼,这次离得更近了。林天浑身一颤,这才注意到自己正躺在一辆废弃的汽车后座上。透过破碎的车窗,他看到了令他毛骨悚然的一幕:几个衣衫褴褛的";人";正在街道上游荡,他们的皮肤呈现出不正常的灰白色,眼窝深陷,嘴角还挂着暗红色的血迹。
丧尸!
林天的脑海中立刻蹦出这个词。他死死捂住嘴巴,生怕自己发出一点声音。这场景太熟悉了,简直和他追了十年的《行尸走肉》一模一样。
等等,《行尸走肉》?
他猛地想起什么,伸手摸向自己的脸。高挺的鼻梁,略厚的嘴唇,还有那标志性的亚裔面孔......这分明是格伦的脸!
";我穿越成了格伦?";林天喃喃自语,声音里带着难以置信。
";砰!";
一声巨响打断了他的思绪。不远处,一个丧尸撞翻了垃圾桶,腐烂的垃圾撒了一地。那个丧尸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缓缓转过头,浑浊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天的方向。
林天的心跳几乎要停止。他记得格伦在第一季中就是以敏捷的身手和机智的头脑着称,
丧尸开始向汽车移动,腐烂的脚掌拖在地上发出令人牙酸的摩擦声。林天下意识地摸向腰间,果然摸到了一把手枪。
这是格伦的配枪,但他记得格伦很少用枪,更多时候是靠跑酷技巧来躲避丧尸。
越来越多的丧尸被声音吸引,向汽车围拢过来。林天深吸一口气,努力回忆着剧中格伦的动作。他轻轻推开车门,猫着腰钻了出去。
就在这时,最近的丧尸突然加速扑了过来!林天几乎是本能地一个侧身,险险避开了那沾满血迹的利爪。他能闻到丧尸身上传来的腐臭味,那味道让他胃里一阵翻腾。
";跑!";
这个念头刚出现,身体就已经动了起来。林天惊讶地发现,这具身体似乎还保留着格伦的肌肉记忆。
他灵活地在废弃车辆间穿梭,时而翻越车顶,时而钻过缝隙,将身后的丧尸群甩得越来越远。
转过一个街角,林天突然停下脚步。眼前的景象让他倒吸一口凉气:一辆军用坦克横在路中央,炮管斜指天空。而在坦克旁边,一个穿着警服的男人正被丧尸群包围。
瑞克·格莱姆斯!
林天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行尸走肉》的主角。此时的瑞克看起来狼狈不堪,警服上沾满血迹和灰尘,正挥舞着警棍试图杀出一条生路。
按照剧情,格伦就是在这里救了瑞克,从此开启了两人并肩作战的旅程。林天犹豫了,他知道如果按照剧情走,自己很可能会重复格伦的命运——在第七季被尼根用棒球棍活活打死。
";救命!帮帮我!";
瑞克的呼救声传来,林天看到他已经被逼到了墙角。一个丧尸抓住了他的警棍,另一个正张开血盆大口向他扑去。
林天咬了咬牙,终究还是冲了出去。他抄起路边的铁管,狠狠砸向那个扑向瑞克的丧尸。腐烂的头颅像西瓜一样爆开,黑红色的液体溅了他一身。
";这边!";林天大喊着,一把拉起瑞克,";跟我来!";
两人在狭窄的巷道中狂奔,身后的丧尸穷追不舍。林天带着瑞克七拐八拐,最后钻进了一栋建筑物的后门。这是他在逃跑时就留意到的藏身处。
";砰!";
林天重重关上铁门,用身体顶住门板。外面传来丧尸撞击的声音,但厚重的铁门纹丝不动。他这才松了口气,瘫坐在地上大口喘气。
";谢...谢谢你。";瑞克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叫瑞克,瑞克·格莱姆斯。";
";格伦,";林天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这个名字,";我叫格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