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队长根据画像比对,在时来大道周边楼房找到一个叫刘槟恺的男人,他已经被传唤到警局,但他一直在说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传唤。姚寅笙来到熟悉的审讯室,刘槟恺没有被铐起来,他一脸无辜地坐在椅子上。
姚寅笙把门掩上,“刘先生是吧?”
“嗯。”刘槟恺闷声答应了一声,他是很不情愿的但还是很配合。
姚寅笙来到刘槟恺面前,双手撑着桌子微微俯身问:“你是否开过一辆没上牌照的现代银色轿车路过时来大道?”
“没有。”
“你先别回答我那么快,你最好认真想一想。”
“没有就是没有!”刘槟恺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没好气地说完后把头扭到一边。
姚寅笙叹了一口气开始自言自语道:“肇事逃逸,这可不是小事,虽说那段路没有验收,但你逃逸那就是活罪难逃。而且你以为我为什么那么肯定就是你,她看见你了。”
刘槟恺的喉结慌乱地下滑好几下,他还是紧张的,但他一个草莽汉子的身材很难让别人看出他的紧张。姚寅笙悄悄拉开挎包,褚壹晗飘出来,看到刘槟恺她的情绪就再也控制不住了。
啪啪啪!
审讯室里的百叶窗在挣扎,但室内明明没开风扇。刘槟恺的心慌已经越来越明显了,姚寅笙把门彻底关上,下一秒刘槟恺就感觉自己的脖子凉飕飕的,他抬眼一看,一个身穿红裙的女人正掐着他的脖子,只要女人稍稍用力就可以要了他的小命。
刘槟恺还是很能忍耐的,但审讯室里突然飘来的尿骚味出卖了他,都被吓尿了他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褚壹晗冷冷地看着他,双手箍着他的脖子说:“你还想狡辩?”
“不......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要杀了你,是有人指使我的!”褚壹晗一现身就能让刘槟恺全盘托出,他是被自己的头儿指使撞死褚壹晗的。
褚壹晗加大手上的力气问:“为什么要撞死我?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杀了我?”
刘槟恺的脸憋成紫色,他的双手在空中慌乱挣扎,窒息的感觉已经让他说不出话了,他只好求助姚寅笙。姚寅笙稍微阻拦了一下,“现在可别把他搞死了,他刚才也说了,是有人指使他的,先把指使他的人找到吧。”
姚寅笙的制止还是有效果的,褚壹晗最终还是松开手让刘槟恺大口喘气,刘槟恺也知道能捡回一条命就看自己的忠诚了,所以他把幕后黑手推出来,是一个叫潘伯光的人。根据刘槟恺的解释,潘伯光就是时来大道未验收路段的施工方,刘槟恺只是他手底下一个小喽啰,专门帮潘伯光用特别的方式来说服钉子户签字的。
特别的方式指的就是武力,类似这样的事情可能每天都在发生,但能走到这一步的施工方能是什么好人?姚寅笙之前见过太多因为暴力说服把人也给埋了或者把钉子户打伤的新闻,所以姚寅笙对刘槟恺也没有好脸色了。
刘槟恺对姚寅笙说:“就是潘总指使我的,因为潘总打听过,这个女人无父无母孤零零一个人生活在那里,所以比较好下手。潘总还说了,这个女人死了,到时候再花些功夫宣传那段路闹鬼,估计就能把其他钉子户吓跑,这样潘总就可以继续施工了。”
“这么说他还成功了?”姚寅笙回忆起那段路两旁空荡荡的,只有十米外还有一两栋红砖房,但那天晚上并没有灯光,应该也搬走得差不多了。
“我不知道成功了没,自从把她撞死后我就不跟潘总干了,我也怕啊......”
“怕?呵呵。”姚寅笙冷笑一声,带着嘲讽的口吻说:“把人都撞死了还说怕,真正怕的人可是连油门都踩不下去的,更何况你还是有预谋的。”
刘槟恺蜷缩在椅子上,已经知道幕后黑手,姚寅笙也无须在此久留,她隔空问褚壹晗:“你现在怎么打算?”
褚壹晗双拳紧握心有不甘地看着刘槟恺,好像刚才没把他掐死是便宜他了。但潘伯光自然也逃不掉,褚壹晗冷冷地说:“带我去找他。”
姚寅笙问来潘伯光的公司地址,只好再跑一趟来到辉煌区一栋豪华写字楼门口,这种写字楼没有预约或者门卡是进不去的。姚寅笙在前台磨蹭了好久也没能刷脸进去,只好又给江队长打电话。
江队长正好已经审讯完刘槟恺,潘伯光自然也要抓回来审讯,所以江队长亲自赶过来了。有了警察的证件姚寅笙跟着江队长来到潘伯光的办公室,但很不巧的是潘伯光并不在办公室里,问秘书他去了哪儿秘书也说不知道。
是不是真的不知道并不重要,他们可以在办公室里守株待兔,但姚寅笙回过神来发现褚壹晗没有安分地待在挎包里。姚寅笙悄悄告诉江队长这个消息,江队长一个头两个大,怎么这只鬼那么不听话?
但如果不是褚壹晗,姚寅笙跟江队长说不定还等不到潘伯光这只缩头乌龟呢。办公室外面突然呼声大作,姚寅笙站在办公室门口往外看,一个脚步慌乱的男人一边大叫一边从消防楼梯里闯进来。男人弯腰前进看上去非常不自然,而姚寅笙看到消失的褚壹晗跨坐在男人的脖子上,双手揪着男人的眼睛,好像要把十根手指全插进他的眼眶里,姚寅笙看着都觉得疼。
“那位就是潘总了......”秘书丢下这句话灰溜溜地跑开了。
姚寅笙跟江队长左右夹击把潘伯光像赶鸭子似的赶回办公室,然后把门关上,褚壹晗这次不用姚寅笙教育就把潘伯光放开了。潘伯光揉着刺痛的眼睛哀嚎着,褚壹晗不爽上前扇了他一巴掌,“嚎什么?”
“谁打我?”潘伯光两只手忙不过来了,他又要揉眼睛又要捂脸,好不容易终于适应了光线,看到眼前的姚寅笙跟江队长怔怔地问:“你们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