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能装,又要欺骗人民群众的眼睛了。”小西凑近我小声嘀咕,语气里却带着难以抑制的兴奋。
她是,我何尝不是!
和程思昱谈恋爱的四年,他在外人面前,对我温柔体贴、说话轻言细语,下雨脱外套、刮风有怀抱,冷了为我搓手,饿了给我喂饭。
人人都说我眼光毒辣,将蓝城最痴情的男人收入囊中,会被一辈子宠成公主。
实际上这一切都是假象。
只要离开众人的视野,分分钟变回冷漠疏离的样子,和我保持着礼貌又安全的距离,我说十句话,他能够回五个字,我都会开心好久。
更别提那些他需求到浑身燥热的时候,更是可可去浴室泡冷水澡,也不肯碰我一下。
如果不是有一次,我偶然碰到他拿着一张照片眼眶发红的述说心声,我会以为他就是天生的这样冷心冷情。
毕竟,我是蓝城最明艳娇嫩的一朵花,多少富家子弟、风流才子削尖脑袋想要爬上我的床。
他程思昱也是男人,却对我从无觊觎之心,如果不是冷心冷情,就是性向的问题。
当时我深深的爱着他,心里想着哪怕他真的性向有问题,我也愿意。
只要陪着他就好!
而我,也真的那样做了。
这一陪,就是整整四个年头,一千四百多天。
曾经所有人都以为他待我好,好到让他们羡慕嫉妒恨。
如今,在这个全蓝城人瞩目的时刻,他的表演更加入木三分,让自己的宠妻人设得以被最大程度的维护。
难怪过去四年我会愈加沉沦,他这种演技,我当真没有看透,是我傻了。
总是这样演,他都不会累吗?
此时此刻的我,内心只有浓浓的讽刺和厌弃。
看穿一切,才可放下一切。
程思昱,这是你陪我唱的最后一场戏,也是最大的一场戏。
在整个蓝城的见证之下,我唯愿你永远无悔!
“下面,请新郎将你的新娘接上观礼台,共同完成你们对于爱情的信仰和宣誓。”
音乐声起,掌声热烈而经久不息。
程思昱迈着略显激动的步子,脸上挂着让人动容的温柔和宠溺,以及无法言说的喜悦。
他的脚步有些虚浮,中途还被绊了一下,引起围观者的轻声哄笑。
终于,他来到我的面前,眸中光点闪动,唇角的笑让人动容,他朝着我伸出右手,声音中的深情满的快要溢出来,“沐沐,老婆,我来接你了。”
我看着他假装的笑脸,内心死水一般的平静无波。控制着胃里的恶心,将手轻轻搭在他的掌心。
他倏然收紧五指,将我的手紧紧握住,像是抓住什么对他来说很重要的珍宝。
他的掌心很热,像只小小的火炉。
只可惜,再热也无法温暖我已被冰封的心。
“怎么没穿婚纱?”他握着我的手,边跟着音乐缓慢的走,边压低嗓音问我。
“婚纱不是你送给叶晴穿了吗?”我的声音冷淡如深秋的雨水,不急不缓,凉意丝丝缕缕,让人无一直冷到骨子里。
他猛然一怔,整个人瞬间僵硬得像是一块石头,若不是司仪的声音过于高亢将他唤醒,他已在众人面前失态。
“老婆,通告上没有我们的婚纱照。”他回避了我的这句话,生硬的转移话题,嗓音压得愈加低沉,还掺上一丝沙哑。
他一定没有想过,这个话题,是他给自己扎上的另一把利刃。
从未过问婚礼任何事宜的人,居然关注到婚纱照,真是难得。
我嘲讽的笑笑,“你不是和叶晴拍了婚纱照吗?换上就好。而且,程思昱,拍婚纱照那天,我给你打了四十四通电话,你一个也没接。你干嘛去来着?哦,对了,叶晴的手受伤,你十万火急的送她去医院了。因为医生说,如果你再晚送去一秒钟,她的伤口很可能找不到了呢。”
程思昱一个踉跄,差点摔倒,脸上的笑已经快要维持不住,只是握着我的那只手,收得更紧。
“对不起老婆,以后我补给你,明天,就明天,明天我陪你一起拍婚纱照。对了,你喜欢海景对吧,我们去海边拍,去任何你喜欢的地方。”
不用了,程思昱,你太脏太恶心。
我连你这个人都不要了,那些身外之物又有何意义!
世界这么大,我总归会找到愿意真心真意为我张罗一场婚礼的那个人!
时过境迁,补偿的再多,也没有用处。
想要这一切的是当初的我,抛弃这一切的,是现在的我。
不必说一套婚纱照,哪怕他将心脏挖出来放在我手心里,我都嫌脏,垃圾桶会是它的最后归宿。
我没有接他的话茬,而是一步步的向前走。
走向前方,走向光明,走向未来!
终于站上观礼台,我看到台下坐着的爸妈和林森先生,还有我的好朋友,和千里迢迢赶来的大学同窗。
奇怪的是,程南图居然坐在我爸妈那一桌,背对着程家人。
按照蓝城的婚俗,新娘子一家必须坐在距离观礼台最近的一桌,新郎家坐次桌。
在这个全城瞩目的时刻,程南图的位置,格外令人匪夷所思。
程爷爷也来了,坐在程家那桌的上首,激动的不住颔首,浑浊的老眼含着感慰的老泪。
对不住了程爷爷,要怪你就怪你不争气的孙子吧,我做了我能够做的所有一切。
小西和宋瑜作为我的伴娘,站在我身后,一左一右的守着我。
我朝着她们会意一笑,漫不经心的点头,小西激动的暗喊了一声“YES”。
程思昱,这是我送你的第一份新婚礼物。
最多一分钟,整个蓝城,所有的室外屏幕,将全部播放程思昱和叶晴共同拍摄的婚纱照,以及拍摄花絮。而所有来宾的手机中,也会同步收到。
一分钟很快过去,司仪还没有完成他的慷慨陈词,台下手机提示音此起彼伏,已有不少人拿出手机,对着屏幕发出不可思议的慨叹,交头接耳的议论。
“新郎,请问你是否愿意取林沐小姐为妻与她缔结婚约,并在以后的日子里,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或其他任何理由,都永远爱她、护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愿意!”程思昱回答的很快,声音很大,逗笑了大半的来宾。
“新娘,请问你是否愿意取林沐小姐为妻与她缔结婚约,并在以后的日子里,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或其他任何理由,都永远爱她、护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看了小西一眼,小西立刻心领神会的朝着台下的一个工作人员点头,那人收到信号,转身出去,很快隐没在人群之中。
程思昱,这是我送你的第二份新婚礼物。
“沐沐,怎么了,是不是开心的傻了?司仪在问你话。”程思昱见我没有回答,好笑的又一次握住我的手。
他以为我终于心愿得偿的嫁给他,高兴的没能听到司仪的问话。
我朝着他甜甜的笑,对准话筒,在他期待的目光中,清晰的说,“我不愿意!”
宾客顿时哗然,所有人面面相觑,大概他们怎么都不会明白,做了这么多年舔狗的我,为什么会在婚礼宣誓时,说出不愿意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