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在慈心庵来了一群警察,并且,他们还抓住了曼姐!
看到这一幕,我瞳孔猛然收缩,心脏瞬间停止了跳动,一股电流从我的大脑产生,迅速蔓延了我的全身,令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怎么会有警察来抓曼姐?莫非是东窗事发了?!’
此刻我的神经都紧绷了起来,并且由衷地产生了强烈的慌张和恐惧。
这三年来,我一直在逃避着官方,为此,我找的都是用不着身份证的工作,为此我连银行卡都没有去办,一直用的是现金,图的就是小心能驶万年船。
正因为我的小心,所以一直没有警察来找我,没有任何人知道我就是周尘,这是我最大的秘密,是我能够继续生存下去的根本!
而现在,警察居然找到曼姐这里来了,这令我有本能的惊颤!
按道理来说,我通过这三年的磨砺,性格变得很狠厉,不怕疼甚至不怕死,我怎么会怕官方呢,大不了就被抓走得了。反正苏逸飞没死成,我算不上杀人犯,顶多进去坐几年牢就出来了,到时候还是一条好汉。我有什么好怕的呢?
可事实上就是,我看到了这些警察,有一种来自灵魂的畏惧,根本不想被他们抓到,更不愿意去坐牢。
隐约之中,在内心深处,我之所以那么排斥,是因为,我一旦被抓了,就意味着,我当初做的事情是错误的,我不应该奋不顾身地救下曼姐,不应该去反杀苏逸飞,这是对我整个人的否定!
我一定不能被抓走,否则,父亲当初的努力也白费了。
甚至,如果我真的被抓了,以我现在的样子,还会将父亲连累,所以我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尽可能地躲起来。
就在这时,曼姐的余光瞟到了我,紧接着她朝着我这边望过来,下一刻就看到了我,神色慌张,马上把目光挪开,原本她平静的脸上,也因此多了几分波澜。
‘果然是我有关系的!’
在看到曼姐反应那一刻,我心里咯噔一声。
紧接着产生了不可抑制的恐慌!
我随即产生了转身就走的念头。
但是这个念头刚出来,就被我摁掉了。
曼姐是受我牵连,我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
我以强大的理智和定力,强行地压制住了我内心本能的慌张,然后深吸了一口气,脑子里快速地想着办法,打算走过去,先打听一下怎么回事来着。
就在此时,有人朝着我大声地喊了起来,“警察同志,我发现他了!”
说话的是慈心庵的一个尼姑,她此时正指着我,脸色激动地喊道:“陈焕新,他就是陈焕新。”
这一下,现场所有人都朝着我望了过来,包括那些警察。
我知道,自己跑不掉了。
想明白了这点,我也没有要跑的意思,深吸一口气,大方地朝着曼姐的方向走过去。
这三年来,我一直很谨慎地活着,从来没有懈怠过隐瞒自己的身份,但如果真的暴雷了,那我也不会逃避,扔下曼姐不管。
曼姐看到了我,满脸的急色,不断用眼色来示意我快点跑,此情此景,时光仿佛回到了三年前,苏逸飞对曼姐进行家暴时,曼姐也是让我赶紧跑,不希望我受到伤害。
我对她露出一个微笑,强压住内心的慌张,走到了警察面前,镇定地说道:“警察同志,不知道静慧法师犯了什么法呢?”
警察盯着我说道:“你就是陈焕新?”
我点头承认。
“那巧了,跟我们走一趟吧。”
随着带头警察这话落下,立刻有两个警察上来,给我戴上手铐。
我并没有挣扎,配合他们的工作,我的这个态度,令他们也放松了一些。
我疑惑地问道,“警察同志,不知道我犯了什么事呢?”
很快,我从警察口中得知,原来是半年前,我在慈心庵山下,将那三个猥亵慈心庵尼姑的人渣揍残废这件事被爆出来了。
并且,这件事是随着这段时间,又有流氓来骚扰慈心庵的尼姑,终于有慈心庵的尼姑顶不住了,选择了报警。
由于情节太过恶劣,受害者还是慈心庵的尼姑,马上引起了当地警局的高度关注,并且迅速立案,没过多久就把案子给破了。
那几个猥亵慈心庵的尼姑自然是得到了制裁,但也由此把我牵连了出来,他们集体告我殴打他们,将他们致残。
在听完了警察的话后,我紧绷的神经顿时放松了下来,原来只是半年前的那件事,我还以为是我的身份暴露了!
而且他们刚才也不是扣押曼姐,只是把曼姐请回警局做口供,并且看能不能联系上我,却不料我自己主动来自首了。
“警察同志,既然我已经来了,那么静慧法师就不用去警局了吧?”我开口道。
警察摇头道,“不行,静慧法师也是当事人之一,得一起回局里做口供。”
曼姐这是开口道:“警察同志,当时陈焕新是为了保护我才出手打人的,他这算是见义勇为,不算犯法吧?”
警察说道:“如果只是帮你赶走了罪犯,那确实属于见义勇为的范畴。但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如果他将罪犯打成残废,可能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涉嫌违法。”
曼姐急切地回应道:“可他当时是为了救我才这样做的,他是好人啊!”
警察冷静地解释道:“这些具体情况我们会进一步调查。根据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请放心,法律不会冤枉任何一个人,我们会依法公正处理。”
见静慧还要为我说话,我开口道:“曼姐,警察同志说得对,法律不会冤枉任何一个人的,所以我不会有事的。”
曼姐双手合十,轻声念了一句“阿弥陀佛”,脸上的忧虑仍未散去。然而,她也明白,事已至此,再多言语也无济于事,一切只能等到警局后再作定夺。
到了警局后,配合警察做了口供,我才彻底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可以说相当不妙。
由于我那晚把那三个家伙揍得太狠了,直接让他们成了残疾人,当时他们由于自己身上不干净,所以不敢报警,只能忍气吞声。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越来越不忿,于是开始产生了报复的念头,但由于他们找不到我,所以就把气都撒到慈心庵的尼姑上。
所以在不久后,接着又有慈心庵的尼姑受害了,并且这个尼姑受不了这个屈辱,回到了慈心庵后决定自杀。好在被其他尼姑及时发现了,才将她救了下来。
这样一来,慈心庵的全体尼姑都知道了这件事,并且十分地气愤,一怒之下,便选择了报警。
这毫无疑问是一件很恶劣的事情,得到了当地警局的高度重视,并且第一时间展开了调查和抓捕。
这一来二去的,我也被牵连进来了。
现在属于是,那几个家伙连续作案,性质极其恶劣,是肯定免不了一番牢狱之灾了。而他们又被我打成了残疾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开始动起了脑筋,他们试图通过控告我,逼迫慈心庵的受害者尼姑出具谅解书,以达到减刑的目的。
按照他们的意思,如果慈心庵的受害者尼姑愿意给他们写谅解书,那么他们才愿意给我写谅解书,否则就让我一起进去坐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0条,若被告真诚悔罪、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可依法从宽处罚。但强奸罪属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此类案件的从宽幅度会“从严掌握”。因此,他们算是找到‘漏洞’了!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你们私下商量一下,要不要给他们写谅解书。”警察最后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