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挽歌见她们两个人离开后,对一旁的秋实说道:“这盼春平日也不像是个愿意与人亲近的,今日怎得和那个叫什么余欢的人走这么近?”
“许是那个人性格好?”秋实说完这话,又想到她过来时一问三不吭的模样……
性格好?那是不可能的。
宋挽歌是知道秋实性子的,她没什么坏心思,对人虽说有防备,但不多。
她之所以会收下秋实,也是因为盼春可以主内,秋实可以主外。
她想了想,说:“你看你拿过来的那些珠宝有没有适合余欢的,拿过来一件,等会我送给她。”宋挽歌还是从盼春的口中得知她叫余欢,加之宋挽歌不喜欢欠人什么,她跟着盼春忙活了一整天,总要让她有所图。
有所图的人,才能交往起来不用担心她别有用心。
秋实有些不大愿意道:“小主,这些东西可都是咱们日后在冷宫里面傍身用的,那余欢已经把咱们的金疮药给用了,那些金疮药够抵她一天的工钱了……”
“让你去拿你就去拿。”宋挽歌知道秋实的想法,她说完这话又解释道:“这余欢是李公公的人。”
“李公公的人?”秋实有些惊讶。
“对,李公公的事情我并没有和你细说,想要和李公公打好交道,就必须和余欢打好交道。”宋挽歌说的打交道并不是简单的打交道,而是打‘好’交道。
这个‘好’字要怎么来做,就要视情况而定了。
这银钱,她们要花。
“奴婢知道了,奴婢这就去办。”秋实听到自家小主的解释之后,赶忙点点头,去了屋子里面的床下面。
今天下午床搬进来之后,秋实用一块细长的布料,将那些珠宝全部绑在了床的下面,她没有放在地上,也是担心会有人过来搜,到时候东西全都没了。
就如同今天遇到余欢拿金疮药这件事情……
宋挽歌这会还没有躺在床上,因为她身上的伤势还很严重,而且她现在躺着的地方被盼春收拾的很舒服。
她准备过完今晚,等伤口都结痂了,再去床上躺着。
这般想着,盼春和余欢两人也进了屋子。
盼春手里面拿了不少还新鲜着的野菜,还有一颗能放的大白菜和一颗白萝卜。
虽说只有这么一点,但对于她们几个人来说,已经比白天那些窝窝头咸菜要好太多了。
余欢将自己的匕首拿火烤了烤,然后又用衣袖将匕首擦了擦,这才开始找地方切菜。
煮饭依旧是在她们之前找的铜盆里煮的,余欢本来想要把自己的小锅拿过来,被盼春拦住了。
她们这边虽说锅具简陋,但也不能说没有,这会有的用就行了,她把自己的小锅拿过来,晚点还要再拿回去,这一来二去的也麻烦。
白菜只切了半个,萝卜也是半个,盼春又抓了一把野菜,加了剩下的小半碗盐菜当底料,煮出来味道最起码咸咸的。
简单的青菜,煮出来了大半个铜盆。
几人手捧着小碗,每人都喝了不少。
最后大半铜盆的炖菜被吃了个干净。
余欢似乎有些意犹未尽,“我还不知道这些菜这么煮也能这么好吃。”
“你平时都怎么煮?”盼春问。
“拿猪肉一起煮啊。”余欢话音落,不仅是盼春,就连秋实也将目光落在了她的身上。
宋挽歌是个惯会宠自家丫鬟的,瞧见她们两个看着余欢的眼睛都直了,于是她轻咳了一声,手支在嘴边问:“用什么跟换猪肉?”
“如果我让你用金疮药跟我换,你肯定是不愿意的,不过问题是我现在也没有肉了。”余欢说到这里顿了顿,“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我和李公公认识,那我也没有什么好瞒你的了,我这些猪肉都是李公公给我带过来的。”
“不过他每次带过来的都不多,但是会过几天来一次,可这次已经六七天了,也没见他来。”以往的时候余欢是宁愿他不过来的,毕竟每一次他给自己东西,都要从自己的身上讨回点什么。
可如今他没有来,她又担心他会出事。
不过那人死了最好,他这些年没少磋磨自己,算起来,她们两个人的新仇旧怨,如果他死了也算是一笔勾销了。
余欢的神色逐渐落寞。
宋挽歌没告诉她之前找李公公做的那些交易。
但宫内没有人来冷宫找上自己,那么李公公就不会被发现,也不会出事。
她旋即转移了话题,“秋实,把你拿过来的东西给她。”
宋挽歌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余欢。
秋实从衣袖中把东西掏出来,递给余欢。
余欢瞧着那套粉色的朱钗首饰,眼中多了几分波澜。
紧接着宋挽歌说:“这套粉色的很适合你。”
“这套头面很贵重的,我不能收。”余欢忙摆了摆手,她顿了顿又道:“我知道你们进来的时候带了很多金银珠宝,这些在冷宫里面都是硬通货,你想要吃食全都要用这些换。”
“你今天不也给了我们很多吃食?这套头面你拿着吧。”宋挽歌说到这里顿了顿,“无功不受禄,如果你不拿着我们吃的也不安心。”
“小主说的对,你拿着吧。”盼春直接将东西塞在了余欢的怀里。
余欢不好再说什么,只好收下,她又提供了一条有利的消息,“我不知道冷宫的管事是不是换了,但是你们没来之前,大部分都是一天两顿饭,但你们来了之后,只剩一顿饭了,你们这样肯定是活不下去的,倒不如把拿过来的这些东西给那些嬷嬷做打赏,多换点吃食。”
“她们愿意换吗?”宋挽歌不动声色问道。
“都是愿意的,这些吃食本就不值什么钱。”余欢回忆着,“有什么他几天没过来,我没得吃喝,就会拿着他给我的东西去换吃的,那嬷嬷也不会多过问我这些东西是哪里来的,她只收了钱办事。”
“那奇怪了,今天我家小主给嬷嬷银钱,嬷嬷不仅不收,还推我家小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