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武德二年(619年)正月,唐朝建立已有八个月,尚处于政权初立的初期阶段。皇帝李渊继续致力于巩固统治,稳定内部局势。虽然个别割据势力在弱肉强食中被他人消灭或吞并,但全国尚未完全统一,唐朝仍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北方突厥的威胁依然存在,迫使唐朝同时应对内外军事压力。
在经济方面,长期战乱导致经济凋敝,唐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恢复农业生产,包括减轻赋税、鼓励垦荒,以促进经济复苏。然而,持续的战争消耗巨大,财政压力显着,唐朝不得不在军事行动与经济恢复之间寻找平衡。
在制度建设上,唐朝逐步建立和完善官僚体系,确立三省六部制,为后续治理奠定基础,同时开始制定《武德律》,为法律体系打下根基。在社会状况方面,战乱导致人口锐减,社会秩序亟待恢复,百姓生活困苦,唐朝通过减轻赋税和徭役来缓解民困。在文化教育领域,政权初立,文化教育尚未全面恢复,但唐朝已开始重视儒学,为后续的文教发展做准备。总体而言,武德二年的唐朝正处于内忧外患的艰难时期,但通过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措施,为未来的统一与繁荣奠定了基础。
正月二十四日,因内史令窦威不久前病逝,唐朝朝廷对人事进行了调整。任命已六十一岁的将作大匠窦抗兼任纳言一职,同时五十八岁的黄门侍郎陈叔达也被委以判纳言的职责,暂时代理内史令的职务。这一安排既体现了对窦威身后事务的妥善处理,也确保了朝廷政务的平稳过渡。
正月二十六日,伊州(今河南平顶山市汝州市)刺史张善相来投降。前文中我们介绍过,张善相是李密旧部,李密背叛唐朝时欲前去与其会和,但李密在半途中遭遇唐将盛彦师伏击于熊耳山败亡,张善相面临选择新主的困境。
张善相看到王世充等割据势力的局限性,认为唐朝更有统一天下的潜力,便选择归降唐朝,这既是对唐朝实力的认可,也是对天下统一趋势的顺应。
李渊建立唐朝后,迅速展现出强大的政治和军事实力。唐朝以“恢复隋制、安定天下”为口号,具有较强的政治合法性,吸引了大量人才投靠。张善相选择唐朝,既是对唐朝实力的认可,也是对天下统一趋势的顺应。李密败亡后,其旧部分化严重,部分投靠王世充,部分归顺唐朝。张善相选择唐朝,可能是看到了王世充等割据势力的局限性,认为唐朝更有统一天下的潜力。这种对局势的清晰判断,促使他做出了投靠唐朝的决定。
从战略位置与生存压力来分析,张善相活动的区域主要在今河南中原腹地,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在隋末乱世中,河南地区战乱频繁,民生凋敝,张善相所部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与此同时,唐朝在建立初期,逐步向中原地区扩张势力。李渊派李世民等将领东征,逐步削弱王世充、窦建德等割据势力。张善相所处的地理位置使其难以独立生存,投靠唐朝成为保障自身利益的最佳选择。
此外,北方突厥对中原虎视眈眈,河南地区作为中原门户,首当其冲。张善相所部若独立割据,不仅难以抵御突厥的侵扰,还可能成为各方势力争夺的牺牲品。投靠唐朝,可以获得更强的军事保护,从而在乱世中保全自身。
从个人利益角度来看,张善相作为李密旧部,若继续独立割据,可能面临被其他势力吞并的风险。投靠唐朝,不仅可以保全自身实力,还能在唐朝的统一进程中谋得一席之地,获得更高的政治地位。此外,唐朝在建立初期,对各地割据势力采取招抚政策,给予投靠者较高的待遇。张善相选择投唐,可能是受到唐朝优待政策的吸引,希望通过归顺获得更多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隋末乱世中,百姓渴望统一与安定。张善相作为一方势力首领,可能也意识到天下统一的趋势不可逆转。选择投靠唐朝,既顺应了历史潮流,也能为自己赢得更好的名声,从而在未来的政治格局中占据有利地位。张善相归唐之举,既让他的个人命运迎来转机,又对唐朝的统一进程产生了积极影响。
张善相归顺唐朝后,皇帝李渊任命他继续在伊州(汝州)担任总管。唐初的总管职务主要是指行军大总管,这是唐朝时期在战争状态下设立的一种临时性官职,负责统帅参战军队。其地位相当于现在的方面军司令、大军区司令或战区司令。
行军大总管是唐初任命较为频繁的一个官职,唐高祖李渊退位后,多为贞观年间李世民任命,其下还有行军总管。比如贞观九年,李靖被任命为西海道行军大总管,统领侯君集、李道宗、李大亮、李道彦和高甑生的各道行军总管攻打土谷浑。
此外,唐初的地方行政机构中也设有总管,如都督府的都督,但其职权和行军大总管不同,主要负责地方的军事事务。随着历史的发展,行军大总管这一官职逐渐被节度使所取代。
伊州位于今河南境内,是中原地区的重要战略要地。皇帝李渊任命张善相为伊州总管,既是对他归顺的信任和重用,也是希望通过他稳定河南地区的局势,进一步巩固唐朝对中原的控制。这一任命不仅体现了唐朝对张善相的重视,也反映了唐朝在统一过程中对地方势力的安抚和利用策略。
同时,唐朝朝廷再次颁布新条令,制定了租、庸、调法,规定每个成年男子每年缴纳租二石,绢二匹,绵三两;除此之外,不得再有额外的征收和摊派。
唐初制定的租、庸、调法,是唐朝赋税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这一制度由唐朝的尚书省负责制定,具体由户部主持实施,主要参与制定的官员包括唐高祖李渊及其核心谋臣,如裴寂、刘文静等人。
租是指农民向国家缴纳的粮食税,主要以实物形式(如谷物)征收。标准是每个成年男子(丁)每年缴纳二石粮食。租在唐初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用于维持朝廷和军队的粮食供应。
庸是指成年男子为国家服劳役的义务。如果本人不愿或无法服劳役,可以通过缴纳绢、布等实物代替。标准是每个成年男子每年需服劳役20天,若不服役,则需缴纳绢二匹(或其他等价物)作为替代。庸既保证了国家劳役的需求,也为农民提供了灵活性,避免因劳役耽误农时。
调是指农民向国家缴纳的地方特产或手工业品,如绢、绵、布等。标准是每个成年男子每年缴纳绵三两(或其他地方特产)。调主要用于满足朝廷和地方官府对纺织品等物资的需求。
租、庸、调法是唐朝初期赋税制度的核心,以“丁”为单位,以成年男子为征税对象,体现了“按人征税”的原则。它以实物为主,租、庸、调主要以粮食、纺织品等实物形式征收,符合当时自然经济的特点。同时具备灵活性,庸的替代制度为农民提供了选择,兼顾了国家需求和农民利益。
租、庸、调法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首先,它规范了赋税征收的标准,避免了隋末以来赋税混乱、横征暴敛的现象,减轻了百姓负担,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恢复。其次,这一制度以成年男子为单位征税,体现了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为国家财政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此外,租、庸、调法的实施还为唐朝初期的政治统一和经济繁荣奠定了基础,成为“贞观之治”的重要制度保障。
总之,租、庸、调法的制定是唐初政治智慧和经济政策的集中体现,不仅推动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为后世赋税制度的改革提供了重要借鉴。虽然这一制度在唐初有效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但随着土地兼并和人口流动加剧,后期逐渐被两税法取代。
正月二十九日,唐高祖李渊颁布诏书,宣布对皇族宗姓成员实行特殊优待政策。
诏书规定:“所有皇族宗姓担任官职的人,其地位应高于同级别的其他官员;尚未任职的宗姓成员免除他们的徭役。每州设置一名宗师,负责统领和管理宗室成员,并单独编组为团伍。”
这一诏令不仅体现了李渊对宗室成员的重视,也反映了唐朝初期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意图。
李渊通过提高宗室成员的地位,赋予他们高于普通官员的特权,旨在强化皇族的权威,确保李氏家族在政权中的核心地位。这种优待政策有助于增强宗室成员对朝廷的忠诚,防止内部出现分裂或叛乱。唐朝初建,政权尚未完全稳固,李渊需要通过优待宗室来笼络人心,争取更多支持。免除未任职宗室成员的徭役,既减轻了他们的负担,也体现了皇帝对宗族的关怀,进一步增强了宗室成员对朝廷的向心力。
每州设置一名宗师,负责统领和管理宗室成员,并单独编组为团伍。这一举措不仅加强了对宗室成员的集中管理,还通过宗师的设置,将宗室力量纳入地方治理体系,有助于巩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诏令通过赋予宗室成员特殊地位和免除徭役的优待,明确了宗室在政权中的重要作用。这不仅提升了宗室成员的社会地位,也为他们在政治、军事等领域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
公元619年年初,社会尚未完全安定,地方割据势力仍然存在。通过优待宗室并设置宗师,李渊将宗室成员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有助于维护地方秩序,防止地方势力坐大。这一政策为唐朝后续的宗室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通过优待宗室和加强管理,李渊为唐朝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后世皇帝处理宗室问题提供了借鉴。
李渊下诏优待宗室,既是对宗室成员的关怀与重视,也是巩固皇权、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举措。这一政策不仅提升了宗室成员的地位和作用,还为唐朝初期的社会稳定和政权巩固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优待宗室和设置宗师,李渊成功地将宗室力量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为唐朝的繁荣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诏令的实施,体现了李渊作为开国皇帝的政治智慧与远见卓识。
据史书记载,武德二年(619年)是闰年,这一年的二月是闰二月。农历闰年是为了协调农历年与回归年之间的天数差异而设立的。由于农历是基于月相变化的阴阳合历,一个农历年通常只有354天或355天,比回归年(约365.2422天)短约11天。为了使农历年与季节保持一致,农历采用置闰的方法,即每隔几年增加一个闰月,使得闰年包含13个月,全年长度为384天或385天。
闰二月是农历中的现象。农历是一种阴阳合历,它以月相变化周期(朔望月)为一个月的长度,同时兼顾地球绕太阳公转的周期(回归年)。一个朔望月平均约为29.53天,12个朔望月约为354或355天,比回归年(约365.2422天)少11天左右。为了使农历年与回归年相适应,不至于四季脱节,所以大约每19年中会设置7个闰月,有闰月的年份称为闰年。而具体哪个月为闰月,是根据节气来确定的。如果在一个农历年中,某个农历月之后紧接着出现的节气在该农历月的后面,那么这个农历月就被设置为闰月。当闰月出现在二月时,就称为闰二月。
闰二月的出现相对较为罕见,大约每19年会出现一次,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例如,2023年出现了闰二月。总之,闰年是公历为了调整时间与地球公转周期的差异而设置的,闰二月是农历为了协调月份与季节的关系而设置的,它们的计算方法和意义都有所不同。
现今,公历中的闰年是为了弥补因人为历法规定造成的年度天数与地球实际公转周期的时间差而设立的。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的时间并不是精确的365天,而是大约365.2422天。所以通常情况下,每四年就会设置一个闰年,闰年有366天,比平年多一天,这一天加在2月的末尾,即2月有29天。普通年份能被4整除但不能被100整除的为闰年。例如,2004年能被4整除,且不能被100整除,所以2004年是闰年;1900年能被4整除,但同时也能被100整除,所以1900年不是闰年。世纪年份能被400整除的是闰年。例如,2000年能被400整除,所以2000年是闰年。
闰二月初四,唐高祖李渊在太极殿举行了一次重要的官员考核。这是唐朝建立初期,为了选拔人才、整顿吏治而进行的一次大规模考核。
负责此次考核的是尚书省吏部,由吏部尚书殷开山主持。殷开山是李渊太原起兵时的元从功臣,深得信任。他率领吏部侍郎、考功郎中等官员,按照新制定的《考课法》对在京五品以上官员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分为“四善二十七最”,主要考察官员的德行、才能、政绩等方面。
“四善”是对官员品德和职业操守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所有官员,具体包括:
一是德义有闻,官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言行符合儒家伦理,名声良好。
二是清慎明着,官员应清廉谨慎,明辨是非,处事公正。
三是公平可称,官员应处事公平,不偏不倚,得到百姓和同僚的认可。
四是恪勤匪懈,官员应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不懈怠政务。
“四善”是对官员个人品德和职业素养的总体评价,是考核的基础。
而“二十七最”则是是针对不同职位的官员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根据官员的职责不同,考核标准也有所差异。这二十七条标准涵盖了唐代官僚体系的各个部门,具体包括:
1.近侍之最:善于辅佐皇帝,献计献策,忠诚可靠。
2.选司之最:在选拔人才时公平公正,荐举贤能。
3.考核之最:在考核官员时明察秋毫,赏罚分明。
4.礼官之最:精通礼仪,主持典礼得体。
5.乐官之最:精通音律,管理乐事得当。
6.判事之最:审理案件公正无私,断案明察。
7.宿卫之最:负责宫廷警卫,严谨周密。
8.督领之最:统领军队,纪律严明。
9.法官之最:精通法律,执法公正。
10.校正之最:校勘典籍,准确无误。
11.宣纳之最:传达政令,清晰准确。
12.学官之最:教育生徒,成绩显着。
13.屯田之最:管理屯田,增产增收。
14.水利之最:兴修水利,造福百姓。
15.牧官之最:管理畜牧,牲畜繁盛。
16.市司之最:管理市场,公平交易。
17.关津之最:管理关隘,通行有序。
18.边防之最:守卫边疆,防御有力。
19.仓库之最:管理仓库,物资无缺。
20.赋役之最:征收赋税,公平合理。
21.户口之最:管理户籍,人口增长。
22.医官之最:精通医术,救死扶伤。
23.卜筮之最:占卜准确,预测灵验。
24.监察之最:监察百官,纠察有力。
25.营造之最:主持工程,质量优良。
26.勾检之最:审计账目,严谨细致。
27.谏诤之最:敢于直言,匡正君过。
考核等级是根据“四善”和“二十七最”的表现,官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九等:上上:四善全备,一最以上。上中:三善,或无四善而有一最。 上下:二善,或无四善而有次等表现。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依次递减。
“四善二十七最”是唐代官员考核制度的精髓,体现了唐初统治者对官员德行和能力的全面要求。这一制度不仅为选拔贤能、整顿吏治提供了标准,也为后世官员考核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这一制度,唐代初期涌现出一批德才兼备的官员,为“贞观之治”的盛世局面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障。
经过系统考核评价,四十七岁的礼部尚书李纲因\"清慎明着,公平可称\"被评为第一等。他在担任礼部尚书期间,不仅完善了朝廷礼仪制度,还多次直言进谏,深得李渊赞赏。三十岁出头的年轻干部治书侍御史孙伏伽则以\"职事修理,供承强济\"获得第一等。作为大理少卿,他秉公执法,平反多起冤狱,在朝野享有清誉。
考核过程严谨有序。先由各衙门长官对属员进行初评,再由吏部复核,最后呈报皇帝裁定。李渊亲自审阅了考核结果,对李纲、孙伏伽等人的评语尤为关注。他在朝会上特别表彰了这两位官员,并赐予绢帛等物以示嘉奖。
这次考核体现了唐初统治者重视吏治、选贤任能的治国理念。通过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不仅激励了官员勤勉尽责,也为日后\"贞观之治\"奠定了人才基础。李纲、孙伏伽等一批能臣的脱颖而出,标志着唐朝政权开始步入正轨。
考核结束后,皇帝李渊设宴畅饮,对裴寂等人说:“隋朝因为君主骄横、臣子谄媚而亡了天下。我即位以来,每每虚心求谏,然而只有李纲比较尽忠恳切,孙伏伽可以说是诚实正直,其他人仍然沿袭旧日的风气,只是低着头罢了,这难道是我所期望的吗?我把你们看作儿子一样,你们应当把我看作慈父一样,心中有什么想法一定要全部说出来,不要自己隐瞒!”
官员考核结束后,唐高祖李渊在太极殿设宴款待群臣。这是唐初政权初建时期的一次重要宫廷宴会,既是对考核中表现优异官员的嘉奖,也是李渊笼络人心、巩固统治的重要举措。
宴会上,皇帝李渊命令大家舍弃君臣之间的礼节,尽情畅饮。李渊特意下令道:\"今日不论君臣之礼,但叙宾主之欢。\"
这一举动延续了他执政初期的一贯作风。早在太原起兵时,李渊就常与将士们同席共饮,以示亲近。登基后,他虽贵为天子,但仍保持着这种平易近人的作风,时常在朝会后与大臣们把酒言欢。
席间,李渊特别召李纲、孙伏伽等考核优异者近前,亲自为他们斟酒。李纲举杯进言:\"陛下不以臣等愚钝,委以重任,臣等必当竭忠尽智,以报圣恩。\"孙伏伽也借机进谏,建议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李渊欣然采纳,并勉励群臣畅所欲言。 宴会渐入佳境,乐工奏起《秦王破阵乐》,舞伎翩跹起舞。李渊离席与群臣共舞,场面热烈非常。这种\"舍弃君臣之礼\"的做法,在隋末严苛的等级制度之后,显得尤为难得。它不仅拉近了君臣距离,也展现了新朝开明包容的气象。
宴会持续至深夜,李渊才命人撤席。临别时,他再次勉励群臣:\"今日之会,非徒为乐,实欲与诸公共商国是。望诸公各尽其职,共襄盛举。\"这番话语,既体现了李渊作为开国君主的气度,也反映了他善于笼络人心的政治智慧。 这种不拘礼节的宴会,在唐初成为惯例。它不仅增进了君臣感情,也为日后\"贞观之治\"的君臣相得奠定了基础。
李渊的开明作风,打破了前朝严苛的等级束缚,营造了君臣互信的氛围,成为唐代政治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这种宽松和谐的政治文化,不仅激发了官员的积极性,也为后世树立了典范,成为唐代\"君臣共治\"传统的开端,深刻影响了唐朝近三百年的政治生态。然而,这种政治文化在后世的发展中,究竟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它能否持续推动唐朝的繁荣,还是会因时势变迁而逐渐改变?这一切,都将在唐朝的历史长河中逐渐揭开。
我们下章再接着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