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头雀的婉转啼叫,带来休息日的光芒。两人满身血污,在训练场的台上,喘着粗气,毫无半点风度,一屁股坐在地上。
“说起来,今天好像是休息日来着,那些人早上应该不会来,而是去教堂做礼拜。”
“那要是他们来了呢?”
“证明都是急着表忠心的李维科余孽,杀了也不可惜。”
柯林冷道。布雷斯眯起眼睛,微微一笑。
“不要紧了,凡人轻易见不到我的踪迹。既然如此,我给你讲一个老掉牙的故事吧。”
反正已经天亮,再急也是无用。布雷斯干脆从久远的半个世纪之前说起,很多因果,其实早已从那时埋下伏笔。
他生于六十多年之前的孚日城,霍亨斯陶芬家族最为鼎盛繁华的年代。
以孚日城为中心,【魇狮】霍亨斯陶芬的统治,辐射到几乎整个莱茵兰。
伴随着天方帝国的兴盛和北伊塔漫长的衰落,孚日城的区位优势越发凸显,光是税收一项,就为霍亨斯陶芬家族积累了不可胜数的财富。鼎盛之时黄金填满整个莱茵河岸,法洛兰的宫廷也不及孚日的气派,宴会的乐声从早到晚不绝于耳。
【天马】洛林家族的领土,一度被蚕食超过一半,被霍亨斯陶芬完完全全压制。
只得龟缩家族城堡所在的梅斯城,靠着法洛兰的输血,苦苦支撑。
最强盛时,霍亨斯陶芬家族甚至扬言要打破千年以降的传统,要求晋升为赫尔曼帝国境内的第八大家族,获得选举皇帝的权利。
潜台词自然就是,这皇帝位子,你阿西塞尔坐得,我做不得?
殊不知,在异世界,某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电工曾经说过,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
稳定不变的帝国格局像是一潭死水,而恣意张扬,如日中天的霍亨斯陶芬家族,就是荡开水波的那块石头。
但他们的结局也如石头落入水底,就此沉寂。
空前强大的霍亨斯陶芬家族,不仅让法洛兰和洛林两个传统对手,开始忧虑起莱茵兰地区被强行统一的未来。
更让本来支持他们的赫尔曼诸贵族,心生不满,认为他们的宣言是在公开破坏,颠覆先祖留下来的赫尔曼政治传统。
而挑战先祖的权威,向来是恪守传统,因循守旧的血裔贵族,绝对不能容忍的离经叛道之行径。
作为六十多年来的见证人,布雷斯自有记忆起,便牢牢记住了霍亨斯陶芬不可一世的声威。
他在城外随着伙伴欢快地打猎,马匹踩过农民的麦子,被愤怒的地主和农民抓住打得半死时,听到的是法洛兰国王送来赠礼与敬意的消息。在街头巷尾与黑帮混混打架斗殴时,赫尔曼皇帝派来的使者驾着车飞驰过他们身边,带来皇帝愤怒中夹着驯顺的驳斥。
那时候,年纪尚幼的他还以为,霍亨斯陶芬的领主大人,就是世界上最强大,最尊贵的血裔贵族,没有之一。什么法洛兰、赫尔曼,伊比利亚、北海三国,都得靠边站。
很多年之后,已然被动进入超凡层次的布雷斯,回首往事,才愕然惊觉。
领主大人威震四方的景象,过于深刻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中,一叶障目。
以至于,他一直留意不到那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自己记事的那一年,是霍亨斯陶芬最辉煌的年代,也是整个家族坠入深渊的开始。
因为顶峰过后,就意味着往后都是下坡路。
自此之后没过多久,家族中尚未成就超凡的幼子,在伊塔城邦遭到暗杀。
大发雷霆的家主,还没来得及发动全部力量找到幕后黑手,就又传来噩耗——最受瞩目的长子,莱茵兰最年轻的子爵,最天才的血裔贵族,莫名其妙地在决斗中身亡。
接连损失两位仅剩的继承人,重重阴谋如云般笼罩了孚日城,家主一病不起。
法洛兰和洛林趁此机会,联手合力,组建法林联军杀出,席卷整个上莱茵兰。沿着莱茵河岸,法林联军一路反攻到孚日城。
这就是第一次河岸战争的开始。
主心骨挑不起大梁,导致正面战场节节败退。霍亨斯陶芬家族被打得没了脾气,谁能想到昔日的手下败将,竟能反败为胜?
不得已,心高气傲的狮子,向赫尔曼皇帝与贵族低头,却只换来对方的冷眼旁观,不闻不问。
一记落井下石的背刺,更是让魇狮家族雪上加霜。
绝望之下,四面楚歌的霍亨斯陶芬,在孚日城下迎来了最后一战。
有病在身的霍亨斯陶芬家主,带着所剩无几的血仆军队,亲自上了战场。
之后,洛林公爵,高文·洛林就在乱军之中,将他当场斩杀,覆灭了魇狮家族最后的希望。
其余的旁支子嗣们,也被无情地赶尽杀绝,只剩一些隐姓埋名的余孽。
曾经辉煌一时的莱茵兰霸主,由此消失在历史的风中。
几十年过去,连大本营孚日城的年轻人,都快忘了还有过这个姓氏,孚日城还有过那样一位强势的统治者。
布雷斯抚摸着自己礼服上的骑兵勋章,那是他从一个穷困潦倒的老兵身上买来的,霍亨斯陶芬覆灭后,能捡回性命已属幸运,战胜者自然是一分抚恤金都不会出的。
他的语气是岁月晒干的平淡,听来却让人久久伤怀。
“我想成为一个镖骑兵,等到我九岁的时候,才意识到孚日城已经没有骑兵了。”
柯林想起来了,布雷斯的礼服自己见过。在安布罗斯的地下室,那是镖骑兵的骑装。
那时他以为庭院中的无尽夏永不凋零,孚日的魇狮永远威风凛凛,征服石碑的荣光将在莱茵兰之外播撒扬名。
然后无尽夏随着盛夏一起凋落,魇狮家族叫外来者赶尽杀绝,只留下孤零零的征服石碑,勉强在战火中幸存苟活,默然记录着这段美好年代的历史。
柯林难以忘怀,布雷斯讲到这里的神情。
根本没有老人怀念过去的伤春悲秋,可怜可笑的喋喋不休,而是山雨欲来前的平静。
他抿着嘴巴,眼白微微上翻,眼神久久定格。他并没在看着柯林,他看的是渺渺的虚空和已然消逝的历史,他对着一片空无发怒,愤怒于这一切的脆弱易逝。
繁华年代的美好想象偏斜到了旧主身上,怀着对霍亨斯陶芬家族的这种好感,布雷斯在孚日城度过了他的少年时代。
那时还没有上下城区之分,但战争带来的混乱仍然开始摧毁商业城市的秩序,教会也难以在其中明哲保身,地下帮派开始兴起。
尽管布雷斯家境良好,得到了父亲优良的剑术与文法教育,他却甘愿将一身本事浪掷在黑帮的打架斗殴中。无他,只因为在孚日城中,根本不存在他愿意为之效力的对象。
几经易手的孚日城,今天可能还是法洛兰派——后来他们为了不这么明目张胆,就改为自称山岳派——占了上风,要将流着霍亨斯陶芬脏血的一切赫尔曼因素,全部驱逐出去;明天赫尔曼雇佣兵攻入城中,阿勒芒派翻身做主,又将亲善法洛兰的高层人物杀个干净,城头变幻大王旗,侥幸逃脱的中层人物向新主献上可悲的谄媚和脆弱的忠诚。
在孚日城,杀人清算,像割麦子一样来来回回割个不停,大人物们也如同患了病的麦子,看风往哪边吹就往哪边倒伏。
布雷斯对此唯有厌倦和轻蔑。
这进一步加深了他对好时代和旧主人的怀念。记忆在时间的流逝中被美化,与此同时,他的反抗的灵魂也在慢慢生根发芽。
直到父亲某一天在残酷的政治洗牌中被杀害,查清真凶后,他一人一剑,单枪匹马杀上仇人家中,将他们杀了个干净。
第二天,城中流传起带剑魔鬼的传说,当权者们发了疯一般掀起每一寸土地,要找到胆大包天的凶手。而他早已经带着一帮兄弟逃之夭夭,离开了孚日城,去往上莱茵兰闯荡。
在故乡外的商旅生活,不是处处尽如人意。但比起沉闷,单调到令人发狂的生活,永不止歇的战争和派系仇杀,至少布雷斯过得好多了。
学着北边,弗兰德斯的时尚,他凭着自己恩仇必偿的好名声,做起了保险生意。还时常亲自上阵,替人商队护送货物,快意恩仇,杀起人来也是毫不手软,渐渐攒下了第一份家业。
年华易抛,时光荏苒,他遇到了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他的妻子。
还有生命中最重要的,影响他命运的一件事。
“你加入了莱茵兰复国组织?!”
听到此处,柯林忍不住轻声惊呼。
他总算明白,这一晚受命前来除掉自己的布雷斯,对于他的感情为何如此复杂,言行前后不一甚至矛盾了。
敢情他早在四十二年前,原身甚至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已经为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复活招魂了。
面对柯林的愕然,布雷斯只是洒然一笑。
“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过去了四十余年,参与其中的凡人,算上我其中一个,还活着的屈指可数。”
“当年他们一开始找到我,其实我是拒绝的。很简单,我也不是过去那个懵懂憧憬的孩子了,带起一只商队,让我更现实地去考虑这个问题。霍亨斯陶芬不能再次诞生出血裔贵族的话,说什么都没用。”
“不过后来,他们卑鄙无耻地使用了......”
“美人计。”
看着柯林满脸黑线的样子,布雷斯不由捧腹。
有时候,他也会有这种奇奇怪怪的幽默感。
“他们派出了我后来的妻子,霍亨斯陶芬家的旁系血裔,来劝说我。她不要我的钱,不要我的权力,她只要我加入他们伟大的事业,就答应嫁给我。”
“呵,就凭他们这些孤魂野鬼的力量,当时那大猫小猫两三只的规模,我直接用武力胁迫,强娶了她,只是一念之间的事。但看着我妻子哭得梨花带雨的美丽模样,我还是心软了——”
布雷斯露出一个怀念的微笑:“柯林,你现在还没遇到足以让你动心的女人,但以后你一定会遇到的。那时你要记住,一旦你的心上人开始流泪,那不是她出什么事了,而是你准备要出事了。”
就这样,布雷斯迎娶了妻子之后,加入了莱茵兰复国组织,并凭借着高超的武力,夸张的财富和自家人的身份,迅速成为了组织的话事人,占据了主导地位。
时机成熟之后,他甚至将这个地下组织,光明正大地转到明面。
组织中的外围成员,只要通过考察,就能加入核心的复国小团体。布雷斯给它取名为:
血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