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一已经在警局前面的最佳藏匿位置看守了半个多小时了。
在此期间,于术拖着他好不容易长好,但是还没有痊愈的腿,一瘸一拐的赶到。
还没进去,就又被信一使唤出去,买他要用的东西。
只能认命的折返回去。
信一盯紧了每一个进出的人,他倒要看看,那个小四到底是谁。
梁俊义能排在他前头,信一可以暂时不追究。
毕竟他也是跟着白孟妤一同长大的,相处的时间也没有比信一少太多。
他自我安慰着,白孟妤应允梁俊义,是因为看在自小青梅竹马,一同长大的情分上。
可是这个小四,他凭什么!
信一推算着时间,觉得那人多半是警局里的。
可白孟妤进了警局才多久,他们相处的时间有几个月吗?居然也能比得上他们几年的情分了。
信一表面上装的大度,满不在乎,甚至在白孟妤面前从不提及,但不代表他会真的接受这样一个人的存在。
信一比着自己的标准,严格审视进出警局的每一个人,觉得个个都是歪瓜裂枣,绝对入不了白孟妤的眼。
他得想想别的办法,再深入一点。
这个时候的妹妹,应该在专心办公吧。
信一又等了一会儿,于术终于带着他要的东西回来了。
大包小包,两只手都提满了。
信一套上外套,戴好帽子:“进去找妹妹帮你办身份证吧,多拖一会儿,明白了吗?”
于术看着他,欲言又止,委婉的说:“信一哥,我是大小姐的人啊。”
信一把自己的卷发都收入帽子里:“我就是进去考察一下妹妹日常相处的同事都怎么样,你觉得我会害她吗?”
于术摇头,但还是半信半疑。
挨不住信一强硬的态度,一瘸一拐的走进警局里去了。
信一推算着时间,多等了一会儿,才提起购物袋走进去。
他打扮成外送员,走进公共办公室门口,扬声道:“您好,这里有十几份外送甜品,是白警官的男朋友让我送来给白警官的同事的。”
信一悄悄在帽檐之下,打量着每一个人听到他这句话时的神情。
如果白孟妤的恋情在办公室里面公开,所有人的目光都会下意识地向那位“男朋友”望过去。
如果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未公开,那就当是信一对他的一种警告:白孟妤另有男朋友,你只是个上不得台面的第三者……哦不,是个排不上号的外人!趁早知难而退吧。
可这两种情况,信一哪一个都没有得到。
因为他听见第一个激动着来拆甜品的小女警说:“白sir的男朋友可真贴心。早上送早餐,隔一会又送甜品,绝佳好男友呀。”
信一差点就要失声询问:谁给她送的早餐?
又硬生生的忍住了。
实在是失算!
他假装面色如常的走出去,心里却在飞快的检索着,今天早上在警局门口里面见过的每一个人。
的确有人提着一包像是餐食的东西送进去。
因为只看起来像是个普通的送餐员,并且身材矮了一点,看起来很平庸。
信一按照白孟妤的选人标准来看,自动将他忽略了。
可现在想来,那人的身影,看着却有几分熟悉。
是他太钻牛角尖了,忽略了一些其他的可能性……
“你的名字是哪两个字?”
于术的身份证由白孟妤亲自督办,她突然反应过来,从未仔细了解过这个人的姓名。
于术拿起笔,写的横平竖直,不像是会写字,倒像是依样画葫芦的在画画。
他边写边说:“当年我妈怀我的时候还要下地干活,就在一棵大榆树下面生了我,所以我就叫榆树了。后来走南闯北,遇到了一位女先生,给她干了半个月体力活,混口饭吃。她人好,还教我写字……就是那两个字实在是太难学了,先生就给我换成了这两个字。她说发音一样,又好写,是最简单的。”
于术见白孟妤在拿起他写的字看,有些不好意思。
同时也反应过来,白孟妤只是问他名字怎么写而已,他又多嘴了:“不好意思呀,大小姐,我话又多了……”
白孟妤让户籍人员把他的名字登记在册:“跟我说没关系,但是对别人可不能这样。没问你什么,就把自己的家底都全盘托出了。”
于术憨憨搓手,眼巴巴的看着他即将到手的新身份证:“除了那点流浪来流浪去的破事,我也没什么家底呀大小姐,不过我以后会注意的。”